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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9章 公主的心

官居一品 三戒大师 10254 2021-10-18 14:35:35

钟金茫然地摇摇头,她哪有心仪的对象。

“若是没想好,也有办法拖一拖,”诺颜达拉温声道:“马上就到一年一度的春祭了,我和你几个叔叔商量一下,虽然眼下局势很不太平,却更应该虔诚祭祀,祈求圣祖保佑我们这些不肖子孙。”说着看看女儿,骄傲道:“如果让你当那个圣女,肯定没人会说我以权谋私,这样能往后拖上一个月,你可以利用这段时间,为自己选一个夫婿出来。”

“为难阿爸了,”钟金点点头:“全凭您的吩咐。”

“好。”诺颜达拉宠溺地看着女儿道:“别说话了,碗里的东西都要凉了。”

“嗯!”钟金乖巧地点点头,便端起碗小口的啜起来。喝完之后,她轻轻搁下碗,望向自己的父亲道:“阿爸,能问个问题吗?”

“这话说得。”诺颜达拉笑道:“有什么不能问?”

“汉人侵略我们的家园,攻破我们的城池,杀了我们那么多人,我们是不是必须要复仇呢?”钟金像是自言自语地问道。

“可是在更多的时间里,是我们对汉人烧杀抢掠。”诺颜达拉想一想,缓缓道:“阿兴喇嘛说,仇恨就是一个车轮子,它会驱使杀戮永远停不下来……”他的目光变得有些哀伤:“阿爸刚到能举起刀的年纪,就被我的阿爸要求牢牢记住仇恨,记住家族的仇人。我的阿爸说,在他懂事的时候,他的阿爸也告诉了他这个仇恨的方向。他说:‘记住,孩子,这个仇恨不仅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对于这段家史,钟金自然不会陌生,在自己的祖父衮必里克幼年时,瓦剌部的首领,蒙古太师亦不剌,趁祖父的爷爷,伟大的达延汗西征时,联合满都赉等人发动了反叛,将留守汗廷的达延汗的长子乌鲁斯博罗特杀死。叛乱来得太突然,所有人一点准备都没有,面对突然的变故,祖父的父亲巴尔斯博罗特,只能只身乘着夜色往西逃走,去西海找父亲。当时衮必里克和俺答两兄弟太小,只能留在他们的姑姑那里。疯狂的亦不剌,要把黄金家族的人全部杀掉,派人四处搜捕达延汗的子孙,祖父的姑姑没办法,只能将这两个孩子交给两个仆人连夜逃跑。

逃跑充满了艰辛,亦不剌将通往西面的路派兵把守,严查过往行人,两个仆人就把孩子交给贩柴的女人,过了关卡,一路要饭,才到西海,见到了达延汗。达延汗见到自己孙子,多日的担心终于放下了,但他不会放下这个仇恨,他折断了三根箭。这个仇不报,自己不配称这个汗王。随后他纠集自己所有的军队,又借了科尔沁部的人马,共同讨伐叛军。但这场战争打得并不顺利,从夏天打到冬天,从冬天又打到夏天,到处都是尸体,流淌的血染红了黑河。虽然最终的胜利归属达延汗,但亦不剌还是领着残部逃到西海,占据了那里的土地。而达延汗也因为在战斗中受伤,不久就去世了。

仇人只要活着,他就是复仇者心上的痛。达延汗死了,还有他的儿子,他的儿子死了,还有他的孙子。衮必里克和俺答十六岁就开始上阵,先后九次西征。不管用多长的时间,他们都要找到这个仇人,亲手杀了他,以祭家族亡者的在天之灵。

诺颜达拉就是在这种复仇为基调的环境下长大成人的,他自幼体弱,因此一直被留在汗廷,每次送别勇士们出征,然后在迎接他们回来时,很多熟悉的面孔却永远也见不到了。当有一天彻底打败了仇人亦不剌,他的父亲衮必里克也成为了蒙古济农,然后不久便因为常年征战,伤病交加而去世了。

“仇恨是个魔鬼,它总是让人陷入杀戮,杀人,也被杀,最终大家一起走向毁灭,这不好,很不好。”诺颜达拉从回忆回到现实道:“比起和亦不剌的仇恨,我们蒙古人和汉人的仇恨,更是绵延数百年,双方流的血可以充满乌兰木伦河,已经太多太多了。现在汉人的统帅让我看到了和解的希望……沈督师是个有大智慧、大魄力、大权力的男子,他说双方其实可以不用打仗,像一家人一样,永远和平相处下去。不管别人信不信,我相信他,我愿意尽自己一切的努力,来化解两族间的仇恨。”

钟金怔怔地望着父亲,才发现自己从未真正的认识过他。

当天下午,别赫骑马跌断了腿,这让诺颜达拉的心情很差,一方面他担心儿子的身体,另一方面,哲赫本应当作为自己的代表,前去榆林堡,恭请沈督师的大驾。却在这节骨眼上断了腿,只能再换人了。

可是换谁去呢?他自己要留在圣陵坐镇,不然还不知弟弟们会出什么幺蛾子,而且俺答也说要派代表前来,还有察哈尔的大汗也可能有使者,自己是一定无法走开的。那让哲赫去,更不行,这孩子还没转过弯来,会把差事搞砸的。实在不得已,就只能让某个弟弟去了……这也是诺颜达拉最不愿看到的,他不希望他们借机和沈默搭上线,这会影响到自己部落所获的资源的。

但现在无可奈何,只能行此下策了,诺颜达拉开始权衡,到底派哪一个去呢?拜桑肯定不行,这家伙奸猾似鬼,早就想取我而代之。那到底是布扬古还是巴特呢?也不是什么好主意,这俩家伙向来以拜桑的马首是瞻,所以才会一起被俘。弄不好就成了拜桑的传声筒,一样对自己不利。

正在左思右想,无计可施之时,帐帘掀开,一身劲装的钟金走了进来。还没等诺颜达拉责备出口,她便道:“阿爸,让我去吧!”

“去,去哪?”诺颜达拉一时反应不过来。

“替大哥去汉地。”钟金声音清脆道:“难道有比我更好的人选吗?”

“胡闹,你一个女孩子家的。”诺颜达拉心情本就不好,拉下脸来道。

“女人怎么了?”钟金盎然道:“汉人有花木兰替父从军,我们草原儿女的巾帼不让须眉更多,不说远的,就说我祖父的祖父……没有满都海哈屯,哪有后来达延汗的伟业?”

诺颜达拉还真让这牙尖嘴利的闺女说住了,不由苦笑道:“你要是个男娃,哪还有你哥哥什么事儿?”

“女孩一样可以为父分忧。”钟金道:“正好我也去过一次汉地,见过一次沈督师,一回生二回熟,总比他们两眼一抹黑,去了瞎撞的强。”

“……”诺颜达拉有些被说动了,当然他有自己的想法……上次的事情他冷眼旁观,女儿的表现可谓是唐突无礼,但那沈督师却没有生气,反而始终带着笑意,这至少说明对方也是喜爱自己女儿的。‘如果不喜欢,那才叫见鬼了呢。’当爹的就是有这份自信。

当然,这种喜爱可能不是男女之情,否则自己主动提出要把女儿嫁给他,他怎么会拒绝呢。但不管是什么,他相信只要两人接触越多,对方就会越喜爱钟金,这无论是对女儿,还是对部落,都是大有好处的。

“到底答不答应吗,”见父亲沉吟不语,钟金娇嗔道:“爹爹变成扎嘴葫芦了。”

“呵呵……”诺颜达拉展颜笑道:“我宝贝女儿的要求,爹爹什么时候不答应过?”

“太好了,”钟金的英姿飒爽状一下消散,小鸟投林般扑到父亲怀里,揽着他的脖子,小猫一样娇憨道:“阿爸最好,阿爸是世上最好的阿爸。”

“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诺颜达拉努力板着脸道:“不然是不许去的。”

“说说看嘛!”就算是在撒娇,钟金也是狡猾狡猾地。

“就是你对沈督师的态度。”诺颜达拉正色道:“汉人和我们不同,是讲礼仪要脸面的……”

“难道我们就不要脸面?”钟金不忿道。

“我们要的是尊严,他们讲的却是尊卑规矩。”诺颜达拉无奈的笑笑道:“沈督师是明朝的副宰相,除了皇帝,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你必须对他保持尊敬,不能损害他的颜面,不然就算沈督师不发作,别人也会弹劾他,给他带来麻烦的。”

“又不是我的麻烦。”钟金拧着小辫子,想起那张跟自己硬装不熟的脸,不由恨得牙根痒痒。

“你要是这种态度,”诺颜达拉一瞪眼:“那还是不要去了吧!”

“好啦,好啦。”钟金赶紧告饶道:“我向爹爹保证,一定对他保持尊敬,把他当成祖宗一样供着,他说煤是白的,我说赛过二月雪;他说雪是黑的,我说就像木头烧得炭。这下总行了吧?”

“眼看都要嫁人了,还没个正形。”诺颜达拉佯怒道:“真不知哪个婆家受得了你。”

“那就一直赖在家里喽。”钟金靠在父亲的腿边,耍赖道:“哪里没有家里好呦……”

虽然在父母面前,钟金一直莺歌燕语。但当她带队离开营地,踏上南去的路途时,整个人却显得心事重重,虽然有面纱遮住了她绝世的容颜,但她最亲近的两个侍女,还是能感受到她的迷茫和彷徨。

两人却又不敢问,因为钟金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脾气是很大的……好在总会很快多云转晴,到时候想怎么问就怎么问。但她们这次失算了,因为一路走下去,她都很少说话,只是定定望着远方,有时候还骑在马上发呆,心情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

到了伊金霍洛,一路上从不发号施令,将指挥权交给领头武士的钟金别吉,终于发出了她的第一道命令:‘都停下,我要去拜祭成吉思汗。’

众人觉着很奇怪,眼看就要到春祭了,到时候您还是拜祭的圣女呢,何必多此一举呢?但谁都知道别吉心情不好,也没人敢触这个霉头。拜就拜呗!反正又没什么坏处。

成吉思汗陵位于伊金霍洛的甘德利敖包上……‘伊金霍洛’意为‘主人的陵园’,‘敖包’,是蒙语‘堆子’的意思,蒙古人喜欢堆一些土、木、石头的堆子,最初是用来做道标和界碑,但到了后来,就用来祭祀祈福了。这个埋葬圣祖的敖包,自然是最大最气派的一个,根本就是座小山。

策马绕着敖包转了三圈,钟金只带着两个贴身侍女上了陵园,陵园内丛林茂密、芳草萋萋,鸟语花香。在这花草掩映中,矗立着三座蒙古包式的大殿,这就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陵寝之地。

若是往常,钟金是不可能像散步一样走上来,但守卫陵寝的达尔扈特部几乎被全歼,残部撤到了黄河北岸,自然再没人拦着了。看到完好无损的圣祖陵,钟金有些小意外,她本以为,明军会趁势捣毁这处蒙人的圣地呢,但现在看来,那位督师大人确实是有心了。

收起这些杂念,钟金三步一叩首,慢慢来到了陵园中央空地上的祭台下。她站起身子,眯眼看了看高大的神柱,这跟熟铜浇筑的粗大圆柱,足有一丈多高,上面是一幅幅浮雕,描述着成吉思汗的平生伟业。

看了一会儿,她拾级而上,走到祭坛之上,看到脚下代表五行的五色石,钟金脱下靴子,持着雪白的小脚,踩在第一块,代表金的金色石上,然后又前一步,绿色的,白色的,红色的,最后是代表土的黄色石。这里距离祭台还有三步之遥,钟金却停了下来,她举目四眺,仔细观察着周围的一切,那些树木,那些宫殿、那些祭台周围的大柱……

最后,她的目光凝聚在位处最中间、也是最高大的那座寝宫之上……

……

PS:现在的成吉思汗陵,是1954年重建的,所以样式难免有出入……

拜过了圣祖陵,队伍继续南下,不日便到了明朝所修的定套堡,这里比起上次见到时,似乎又完善和宏大了许多,有钱没处花的汉人,甚至引了乌兰木伦河的水从堡下而过,使这座边关要塞也有了自己的护城河。

再看看脚下新修的宽阔大道,一直延伸到茫茫草原深处,据说马上就要贯通定套堡和济农城了,就算是再骄傲,钟金也不得不承认,汉人的国力实在强出蒙人太多。一旦他们能像现在这样齐心协力,草原的勇士们真的不是对手……

钟金不禁困惑了,在她听说过的掌故中,汉人因为太聪明了,所以谁都不服谁,因此内斗特别厉害。而且他们的内斗,不像蒙人那样,大家带齐部下,明刀明枪的杀一场,成王败臣,绝不含糊。他们总是表面上十分乖巧,但暗地里互相拆台。所以这个老大的帝国,总是外表光鲜,其实里面一团乱麻……所以他们总是打不过已经衰落的蒙古人,不是没有实力,而是总有自己人扯后腿。

但他们这次,怎么就能齐心协力了呢?难道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沈督师?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了蒙人的未来不受汉人的奴役,似乎一定要杀掉他……

其实钟金之所以主动请缨来汉地,并不是抱着一定要做什么的目地。相反,她的心里充满了迷茫,虽然绝顶聪慧,但毕竟还是个少女,对于是否听从师父的话,帮助白莲教杀掉明军统帅;是该以自己的感受为重,还是顾全大局嫁给不喜欢的人……这些让人纠结崩溃的问题,还无法作出明确的判断。

所以她决定出来走一走,一来散散心,二来希望能找到问题的答案。而且这几乎是唯一的,能延缓自己做出决断,又不关闭任何可能的方法了。

正在她暗下决心时,问明了来意的明军打开城门,一个穿着山文甲的千户出城相迎,待看到来使竟然是个女子时,那千户面上不禁露出诧异之色:“怎么是个女的?”疑问脱口而出。

“怎么就不能是女的?”钟金柳眉一挑,昂然道:“难道你们的律法规定,女子不得为使吗?”

千户心道,这就像‘儿子叫爹,天经地义’一样,哪还用律文明说?不过跟个番邦女子也没处说理,只能认栽了,闷声道:“验看文书吧!”

进了复套堡,这里还是那样忙忙碌碌,不过上次这里像工地,这次却有了城市的雏形,眼前所见,有酒馆茶肆,有市集百货……街上往来不绝的,有男有女,有兵有民,还有挑着担子的货郎,打着绑腿的行商,一派忙碌生动的景象。若非亲眼目睹这座城市地从无到有,钟金断不会相信,仅在半年之前,这里还是一片白地呢。

这到底是怎样的魔力,为何在草原上从来不会出现这样的奇迹?钟金的疑问更多了,她需要有人给自己做出解答。

带着满腹的疑问,她顺着明显比上次宽阔平坦许多的道路,来到了神木县,然后转去榆林堡。接待的官员提醒她,应该先把文牒交他转呈督师府,然后回驿馆等候回音。钟金却理都不理,径直到了督师府前,牵着马就往里闯。

“什么人,不许靠前!”在这个气场强大异族女子面前,威武的守卫们竟显得有些猥琐。

钟金哼一声,脚步没有停。

“再靠近一步,就要开枪了!”督师府的八名门卫,有一半用的是隆庆式。就算这女子貌若天仙,若敢越雷池半步,也只能开枪了,不然死的就是他们。

不过钟金还是站住了,她的目光瞥过众门卫,道:“跟你们沈督师说一声,讨债地来了。”

“你这番邦女子胡说什么?”门卫队长恼火道:“竟敢跟我们督师胡乱攀扯,非要抓你去治罪了!”便要叫人拿下。

“你新来的吧?”钟金睥他一眼,冷笑道。

“呃……”督师府的门卫是由各部队轮岗,那队长还真给问住了,心里打鼓道:‘我靠,不会是有奸情吧……’就怕万一真和督师有什么扯不清的关系,自己岂不要倒霉?

正在左右为难之际,他正好看到一名参军出门,赶紧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抛出去:“鲍大人,这个女子要见督师,怎么都赶不走。”

那姓鲍的参军,是本地人,精通蒙藏语言,对边地的风土人情、地形地貌了若指掌,很有些才能,拜沈默推行的军事改革所赐,被王崇古推荐到北京兵部任郎中,负责参谋三边事宜。这次沈督师来陕西,自然把他带在身边参赞军机。所以他是认识钟金的,心中苦笑,赶紧施礼道:“请别吉在客厅稍坐,下官这就去通禀。”

折回府中,穿过三层门,到了签押房外,鲍参军问沈默的侍卫队长道:“兄弟,我现在能进去吗?”

“不好意思鲍大哥,大人正在会客,刚坐下,还不知谈到什么时候呢。”陆队长小声笑道,这鲍参军为人四海,两人打得火热。

“那我等会儿……”鲍参军挠挠头道:“我还得去前营收押呢。”

陆队长一脸爱莫能助,沈大人最烦的就是谈话时被人打断,等闲没人敢触这霉头。

督师签押房前厅。

几个大商人被当做上宾一溜坐在靠窗的椅子前,身边的茶几上不但沏有香茗,而且摆着鲜果干果好几个盘子。沈默没有坐他的囤背太师椅,而是跟商人们坐在一边,像朋友似的交谈。

“几位都是我的老朋友了,”沈默笑容可掬道:“咱们能在这大西北重逢,可谓是他乡遇故知,实在让人高兴啊!”

几人也纷纷笑着附和,大家语气亲热地说了会儿,诸如‘远道而来累不累’、‘你爹身体好不好’之类的废话,才进入正题。

“这次几位能来,我很欣慰,这说明咱们东南商人的眼光,至少不比那些老西儿差。”沈默笑道:“原先我还担心,自己把梧桐栽好了,却引不来凤凰怎么办。”

“这些年,那些老西儿整天追着咱们屁股撵,咱们干啥,他们就依葫芦画瓢。仗着财大气成,管理上又确实有过人之处,把咱们挤兑得不轻,票号、纺织、航运……都被抢去了不少份额。”浙商商业协会的会长笑道:“这次有机会也能挤兑一下他们,咱们哪能不来看看呢?”

“是啊!晋商的操行咱们虽然看不惯,但他们眼光确实毒辣,”徽商商业协会的新任会长,阮弼的长子阮良德道:“听说他们要在这边搞大动作,不来瞅瞅的话,睡觉都不踏实。”引得众人一阵笑。

笑过了,沈默朗声道:“说的不错,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必须要弄明白,晋商为什么要下这么大本钱,来经营这块很多人眼里的飞地呢。身为商业协会领袖,一定要有这份敏锐,才能领导商帮一直保持在前列。”说得众人纷纷点头,自豪感油然而生。沈默又道:“过几日,我就要去草原上了,你们不妨先歇几天,到时候与我同行,咱们也好做个伴,如何?”

“那感情好啊……”众商人受宠若惊道:“要是能随大人一起,我们还有什么好担忧的?”

“看来,诸位还是担忧不少啊!”沈默笑道。众商人尴尬的笑起来,刚要补救,却被他摆手阻止道:“这里远离东南几千里,又在打仗,任谁第一次来,都会心里打鼓。”

听他这么说,众商人心情大松,浙商业协会长苦笑道:“这次咱们从北京出发,沿着宣府大同一路走来,眼见耳闻了晋商得不少事情,真的十分感慨,重新认识了这些老西儿啊!”

“是哦!之前总把扬州那些肥肠满脑的盐商,当成是晋商的代表,但来了边关才知道,”金陵商业协会的会长感慨道:“这么个‘种啥啥不长,张嘴就吃沙’的恶劣环境,打交道的不是刁民就是丘八,不是叛民就是鞑子,他们却能在夹缝中生存下来,还闯出了那么大的家业,这种吃苦耐劳,不畏艰险的精神,确实是我们这些江南商人严重欠缺的。”

“果然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啊!”沈默听了这话十分高兴,笑道:“吕宋可比这边近多了,马尼拉的条件也比宣大好不少,前景更是北边无法比拟的。可我求爷爷告奶奶,请你们去开发,却都没人捧场。”说着嘿然一笑道:“老杨博笑话我,说东南商人就是帮娇气的公子哥,嫌山路硌脚,放着金山不去挖。要是你们再不给点热情,我可要松口让晋商也加入了。”

“别呀!”商人们一下瞪起眼来了:“吕宋岛可是咱们出钱出力打下来的,他们一个子儿没出,凭什么掺和进来?”

“大人关注西北,可能对东南的近况不太了解,”浙商业协会长笑道:“今时不同往日了,原先那些大家大户的,都把眼睛盯在东南的一亩三分地上,恨不得把地皮炒成金砖。但现在,风向要变喽……”

“怎么变了?”沈默端起茶盏,轻啜一口道。

“还不是海阎王闹得?”浙商业协会长小心看他一眼,才字斟句酌道:“海瑞在东南搞清丈田亩,重新造册,但凡是非法侵占的民田,必须限期退田。而且据说,他还要推行一项新政,但凡五年内的土地买卖,如果成交价低于当时平均价的一半,买卖双方都可以向官府申请无效,交钱赎田。”说着他无限唏嘘道:“这位海大人,是一招比一招狠啊!”看来也一样是海氏新政的受害者。

海瑞这项新政,直指民间最大的剥削——高利贷!因为小农经济的脆弱性,更因为苛捐杂税的沉重,使农民百姓抵御风险的能力极差。一旦遇到荒年,或者家中男丁失去劳动力,甚至是红白喜事,都会无力应付,只能向富户借贷。被人借钱是件很痛苦的事,何况这种多半有借无还的情况,按说富户缙绅们应避之不及才是,但事实恰恰相反,他们积极主动的雪中送炭,让人不禁感叹,谁说为富都是不仁啊!

但借钱是有利息的,而且是月息几分,复利计息,往往借他二两,一年下来,利打利利滚利,就得还五两以上。穷苦百姓要是能掏得出这笔钱,当初哪还用得着告借啊?还不上怎么办?缙绅们都是好心人,也不要你的命,也不抢你家闺女,一切都好商量嘛!看看你家里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通常是家徒四壁,就剩几亩薄田了。于是聪明而仁慈的大老爷们,想出了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老爷我就吃吃亏,让你拿用几亩破地抵债吧……别急别急,把刀子收起来,听我说完嘛!

在田产买卖合同之外,咱们可以再签一份长期租种合同,老爷我再把地交给你种,不仅你能种,你的子子孙孙也可以种。只是等有了收成,交给老爷点租子就好了。而且老爷是有功名的,你把田放在老爷名下,就可以不用向官府交税。这样里外里,你每年留存的还更多呢,何乐而不为呢?

小民百姓怎么想都觉着合适,那好吧!成交。

要不怎么说,种地的最好糊弄呢?却也不想想,都不用向朝廷交税的话,那朝廷每年的赋税从哪里出?归根结底,还不是落到你头上?于是自由民变成佃户不说,还得受两头剥削。实在受不了就逃亡,地主也不怕,反正地留下了。

现在海瑞搞这一套,其实就是要让高利贷退田。如果就他一个人折腾还没什么,老百姓哪有钱赎啊?要命的是,票号也掺和进来了……

在广大农村地区,为何高利贷如此猖獗?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农民在遇到经济困难时,没有商业借贷的渠道,更别提向国家借贷了。宋朝的王安石搞了个‘青苗法’,被历代士人骂成了猪头,就是因为他让官府借钱给百姓度春荒,断了大户们的财路。而中国的金融业一直没有发展起来,百姓虽然明知是死路一条,但为了救燃眉之急,也只能饮鸩止渴了。

但沈默的出现,改写了这一历史。他在合适的时间,为大明引入了金融的理念,给迅速发展的工商业送去一泉活水,而得到金融滋润的工商业,又反过来成为金融业的兴旺发展的土壤。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大明不仅诞生了汇联号,日昇隆这样的超级巨头,还有聚众和、大德通、瑞银号等十几家后起之秀。这些票号大都建立于经济发达的东南地区,但因为起步晚,本钱薄,难以从两大巨头的虎口夺食,发展一直比较困难。

有道是‘井里无水四下淘’,在城市竞争不过两大家,这些中小票号早就打起了‘农村包围城市’的主意,只是乡下向来是那些土豪老财的禁脔,连皇帝老儿都管不着,又怎会让他们得偿如愿?所以争取了几年,只是某些地区有所突破,绝大多数区域都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

但海瑞在应天十府对乡绅严厉的打压,让中小票号看到了可乘之机,他们小心翼翼的派使者找到海瑞,表示愿意对农民提供小额低息贷款……当然这个低,只是相对于高利贷而言的。海瑞明知道他们也没安好心,但‘两害权衡取其轻’,最终授权他们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

这手釜底抽薪要了地主老财的老命,小民百姓只要拿得出买卖文契,就可以从票号贷到一笔赎买的款子,然后去把自家的地赎回来。小民同时具备了行动的意愿和能力,且这次官府也破天荒地站在他们一边,让富商大户无可奈何,只能退田保平安。

一场退田的风潮席卷了苏松,甚至波及到东南。朝廷强硬的态度,让别省的大户也感到了浓重的不安,加紧打探消息之余,也开始着手处理一些容易惹麻烦的田产。在这种背景下,东南的土地兼并有停滞的迹象,越来越多的大户,把目光投向南洋,那片早已耳熟能详的海外乐土。

之所以耳熟能详,是因为南洋公司在各大报纸上极具诱惑力的广告轰炸,连篇累牍的详细介绍,已经让经常阅读报刊的人们,对那里的风土人情,自然资源、地理位置,发展前景……有了大体的印象。

目前南洋公司提供两种参与方式,一种是直接买地,亲自到南洋去淘金,这样的成本很低,能催生一夜暴富的神话,但也可能连命都搭上;另一种是购买南洋公司的债券,成为他们的债权人,分享开发南洋的红利……经过几年的创业期,南洋公司的‘吕宋开发债券’已经开始分红,回报虽然不高,但胜在稳定。

对一般的富户来说,后者是个不错的选择,从今年一月起,‘吕宋债券’的购买量每个月都在翻番,不仅给吕宋开发注入了资金和活力,更重要的是,为这种新出现的海外开发,打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而对于大户巨室来说,区区红利自然无法满足胃口,他们要加入的话,肯定是直接买地建种植园,派家丁去打理。南洋公司土地的售出量,也在三个月里增长了两倍,虽然量上不算多,但新开的户头却暴增了十几倍……有道是船小好调头,出于稳妥考虑,大户们都先只买个十几几十顷,派人过去试着打理一番,如果真是个营生,自然可以追加投入;要是没戏的话,损失也能承受得起。

对于这些情况,沈默比在座的几位都了解更多,他甚至知道其中哪位买了多少,哪位一亩都没买……不过他与南洋公司的公开关系,只是相互合作,互惠互利而已,所以该装傻时还是不能含糊。

也许是在边关太久,整日面对的都是军旅行伍之事,沈默也希望能换换脑子,所以他和几位商人谈得极为投机,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有朋自远方来,自然要设宴款待。于是沈默请他们移步前厅用餐,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极为畅快。

不知不觉到了酉时,客人们才想起告辞,沈默把他们送到门口。待他转回时,小六子才敢凑上来禀报道:“鲍参军来过,等不及又走了。”

“没说什么事?”沈默在院中站定,今儿个响晴薄日的竟有些热,他又饮了酒,便松开衣领吹吹风。

“他说,那位钟金公主来了。”小六子轻声道。

沈默脑海中,马上浮现出那个有些刁蛮的漂亮少女,不由笑道:“她来干什么?”

“要账!”少女的声音在月门洞外响起,守在门口的卫兵赶紧拦住:“不许进去!”

“这就是礼仪之邦的待客之道吗?”钟金的俏脸带霜道。从上午等到下午,足足三个干等了时辰,而且只管茶水不管饭,就是再好的脾气也要气炸开了……何况她的脾气也远远谈不上好。

沈默苦笑一声,让护卫放她进来。待钟金气鼓鼓地走进院中,沈默笑眯眯瞧去,但见她锦衣长袖,交领不殊,辫发双垂,眸子乌亮。一张俏脸因为气愤涨得红彤彤,却越发显得生机勃勃,让整个庭院都鲜亮起来。

沈默早就领教过这女子的无礼,哪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接见,便伸手朝向签押房,微笑道:“请进吧!”

钟金深深看他一眼,若不是父汗嘱咐在先,真想一脚踢上去。怒气无处发泄,只能哼一声,当先走了进去。

沈默也进了签押房,让人给她上茶。

钟金这个气啊!难道不知道本姑娘的肚子,已经变成个水袋了吗?便瘪着嘴坐在那里,用眼神表示控诉。

沈默喝过酒,倒有些口渴,端起茶盏轻呷一口,问道:“你父亲可好?”

钟金点点头,不吭声。

“他派你来迎我?”沈默又问道。

钟金再点头,还是不吭声。

沈默不由有些好笑,多少年了,这还是第一个敢在自己面前赌气的呢,便笑道:“你方才说找我讨债,我欠你什么了?”

“枪!”钟金终于开了金口,恨恨望着沈默道:“你答应给我一支枪的。不是说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你还真冤枉我了。”沈默笑道:“我没忘了此事,只是军营里都是长枪,又笨又重,不适合女孩子。我让人给定订做了一把短枪,差不多这几天就送到了。”

“真的?”钟金还以为他忘记说过的话了呢,现在发现自己误会了,怒气便消了大半,两眼瞪得乌亮道:“你没有骗人吧?”

沈默放松的靠在椅背上,摇头笑笑。

看到他和煦的笑容,钟金心头有些慌乱,因为她发现,自己好不容易积累的杀意,一下子就消散不见了。

“济农有话要你转达么?”见她脸上表情变换,沈默只好问道。

“有……”钟金暗骂自己没出息,赶紧收起乱七八糟的念头,从袖中掏出一封信。

小六子接过来,借着朝沈默走,背对她的机会,很快查验了一遍,确认无毒无害后,才交给他,然后在他身后站定。所有动作一气呵成,不看正面根本毫无破绽。

沈默打开信封,抽出信瓤,展开慢慢看起来。

督师大人看信,自然无人敢聒噪。谁知室内刚安静下来,便听到极轻微的咕噜声,钟金顿时臊得小脸通红,苦着脸低下头,不敢再看他一眼,今天真是糗大了……

“哎呀!今天饿得真早……”沈默的视线没有离开信纸,只是用另一手摸了摸肚皮,便继续看信。待看完了,他才把信纸折好,收回信封里,对钟金道:“我和你父亲是至交,也把你当成自己的……闺女看,这几天就住在这里吧!等我把工作一收尾,砸门便立刻启程。”

钟金本来在不好意思,听了沈默的话,猛然抬起头来,难以置信道:“你闺女多大?”

“七岁了。”沈默想起自己可爱的女儿,嘴角挂起会心的微笑,道:“我大儿子已经十四了。”

“真的么……”钟金瞪大了眼睛。

“怎么样,失望了吧?”沈默自嘲的笑笑道:“当你的长辈绰绰有余了。”说着端起茶盏,轻啜起来。

“怎么会失望呢?”钟金却露出佩服的目光,大赞道:“你真能生啊!”

‘噗……’沈默一口水差点喷出去,连忙握拳咳嗽起来道:“小孩子家家的,口没遮拦,这是女孩子该说的话么?”

“你们汉人太虚伪了。”钟金撇撇嘴道:“这种事说出来,难道不是等着别人夸的吗?”

“咳咳……”沈默招架不住,好在这时,一个侍女过来打个躬。他赶紧转个话头道:“贤侄女儿远来,何若沐浴而后洗尘?”

“沐浴,洗尘?”钟金的汉话虽然不错,但也仅限口语白话,一时有些懵了:“为什么要洗了又洗?”

“呃……”这次沈默有心理准备,强忍住笑,道:“意思是,你可以先去沐浴,然后出来正好吃饭。”

“好啊!”钟金闻言意动,现在正是风沙天,又一直在赶路,浑身都不舒服。

“伺候别吉汤沐。”沈默吩咐一句,丫鬟便领她入内。

片刻,丫鬟回报,说别吉叫她的侍女进来送衣服。

沈默若有所思,犹豫之后,轻声道:“不必了,去取一身仕女的服饰为她拿去,你随侍她身边,看还有什么要求。”

“是。”侍女躬身,入内。

沈默啜口微凉的茶,却感到喉咙有些燥热。伸手一摸,突然意识到,自己的领口一直是敞开着的,不由拍拍额头,心中无力踌躇道,刚才还装什么大尾巴狼?形象全毁喽……这搁以前就是外交事故,怎么就没人提醒我一声呢?

定定神,心说不行啊!我得扳回这一局来,免得人轻看了天朝威仪……横竖女人洗澡拖沓,他也去后面洗浴一番,然后穿了细麻本色直裰,绾了几遍发髻,修饰一下髭须,让小六子上下左右看了一遍,确认没有瑕疵,才放心的舒口气。想想自己的反应,一边系上网巾,一边由暗自好笑道,我真是闲得蛋疼……嗯!蛋儿疼。

更衣完毕,沈默来到前厅,却见钟金早就沐浴更衣完毕,穿着罗裙云裳,踩在竹榻上,舞动着大袖,裙摆飘动。

第一次穿汉服的钟金,正一面跟宽大的袖子作斗争,一面向边上的汉人侍女抱怨道:“这衣服的袖子这么大这么长,穿着像什么?像不像只花蝴蝶?”

尽管如此,她还是少了一些野性,多了几分温婉,这让沈默十分满意,挥手示意侍女退下,温声道:“袖子并不长,但你要像我。”

钟金歪头看看他,两袖却是很利索,不由撇撇嘴道:“你的袖子短啊!”

“一点都不短。”沈默放开袖子,出手之后,又折到肘部,微笑道:“此乃大明制度,你我都是一样的。”

钟金想学他的样子,却怎么都弄不好,最后一赌气,伸出两个胳膊道:“你帮我弄。”

沈默想说‘非礼勿动’,但估计又要被取笑,便无奈的走过去,屏住呼吸,帮她提起衣袖,小心地并不碰到她的肌肤。然后退到闻不见少女体香的地方,才缓缓道:“按照我们的规矩。袖口要保持在手腕处,露出胳膊是放纵无度,盖住手却是颓废无礼。走路是衣袖飘飘,缓急适当,这就叫从容中道。”

“哦……”钟金没有不耐烦,反而大感兴趣的摆弄着袖子,然后摸索着衣服上的花纹,感叹道:“这衣服真好看,又轻又软,就像什么都没穿一样。”

作者感言

三戒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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