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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3章 峰与亭

官居一品 三戒大师 9948 2021-10-18 14:35:35

和朝廷达成共识后,与索南嘉措同来的一千喇嘛便准备出发了。诺颜达拉忧心自己的族人,但总觉着大明不可能放自己回去,所以当沈默把他叫到签押房,问他是想继续在榆林待着,还是和喇嘛们一道回去看看时,他有些不敢相信道:“督师大人不是消遣我?”

“我消遣你干什么?”沈默合上文卷,笑道:“那些喇嘛虽然满怀热忱,但终究是人生地不熟,没有你这个当家的照应着,肯定步步维艰……”说着起身走到他的面前,微笑道:“你是蒙古的济农,在汉地就像缚住翅膀的雄鹰,能有什么作为?还是回去吧!带领你的族人走出困境,踏上和平幸福的道路。”

诺颜达拉这才确定,沈默真的不是开玩笑,心头不由涌起感动,嘶声道:“多谢大人的信任,定不负所托。”

“族人的存亡,和平的大任,都在你的肩上,济农的担子很重,压力也必然很大。”沈默握着他的手:“可要顶住压力,我们一起为汉蒙和平而奋斗!”

“嗯!”诺颜达拉也紧握住沈默的手,动情道:“我以佛祖的名义发誓,今生今世归附于大明,绝不做任何违背大人的事情。”

“我也以自己的祖先发誓,”沈默沉声道:“将蒙人与汉人视若等同,为双方永沐和平而竭尽全力,使蒙古人过上富足安定的生活!”

山盟海誓之后,沈默送诺颜达拉出门,便见乌纳楚穿一袭绛紫色圆领束袖的武士服,小牛皮腰带勒得紧紧地,更显得腿长腰细,夺人眼球。今天她没有带那种蒙古冠帽,而是把头发用簪子束起来,带着嵌绿宝石的额带,在她那细绒白裘衣领的映衬下,更显得明眸善睐,英姿飒爽。

在这个铁血肃杀的军事要塞中,这个女子就像一朵明亮的雪莲花,就连沈默也愿意多看她两眼。

看到沈默欣赏的目光,诺颜达拉笑问道:“大人觉着我的女儿如何?”

“很好。”沈默微笑道:“钟金别吉钟天地之灵秀,更有巾帼不让须眉之风,实乃济农之骄傲啊!”

“是啊!”看着女儿,诺颜达拉骄傲地笑了:“我这一生最骄傲的,就是养了这么个好女儿。”说着话,他的目光变得复杂道:“女儿是我的宝,我最珍爱的美玉,从她刚成人起,我整天在想着,给自己的女儿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阿爸……”乌纳楚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终究是个女儿家,被老爹一番王婆卖瓜,臊得满脸通红,有些不依了。

“哦!”沈默的笑容有些复杂,看着乌纳楚道:“钟金可有良配?”这些天见面不少,他和乌纳楚已经熟识,问这个倒也不算失礼。

“尚未许配。”诺颜达拉傲然道:“不是我这个当爹的敝帚自珍,实在是这个草原上,在俺答汗之后,已经没有英雄很久了,年轻一辈里,没有能看得上眼的。”说着不管女儿在背后捏自己的腰间软肉,他定定望着沈默道:“这次到汉地,本以为自己有来无回,但有幸遇到了大人,待我如上宾,为我如爷娘,您的风姿气度、智慧涵养,实在是我平生仅见。我想,您就是我一直要找的那个人……”顿一顿,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地道:“如果您不嫌弃,我就把女儿许配给大人了!”

此言一出,院中登时针落可闻,就连训练有素的卫士们,也不由得开始走神……心说这家伙真没臊,竟然推销自己的女儿。但再看看钟金别吉那明艳不可方物的面容,却又觉着,自家大人实在是占了大便宜。这样的女人若是不要的,恐怕老天爷都会诅咒他,下半辈子当和尚了。

“阿爸……”第一个回过神来的却是乌纳楚,她俏脸涨得绯红,贝齿紧咬着丰润的下唇道:“您不是说过,女儿的婚事自己做主吗?”看来这事儿没事先商量过,她自然措手不及。

“你自己没个正主意,”既然说开了,诺颜达拉当然要维护自己的立场:“我自然要帮你拿主意了……”朝闺女呲牙笑道:“相信爹,比沈督师优秀的男人,还没生出来呢。”

“你这么喜欢,自己嫁就好了。”钟金再也抵挡不住羞恼,一跺脚道:“我是不会嫁给汉人的……”说完也不再管他爹的安全,拔腿就跑掉了。

“这孩子……”眼看她就不见了人影,诺颜达拉尴尬地朝沈默笑笑:“其实还是很有教养的,只是脸皮薄,不好意思了。”

“呵呵……”沈默这才从‘怪大叔霸占小萝莉’的戏码中回过神来,苦笑道:“莫非济农想占我便宜?”

“此话怎讲?”诺颜达拉奇怪道。

“你我本来好好的兄弟相称,”沈默笑道:“怎么突然想让我喊你岳父了?”

“哎!我不是这个意思……”诺颜达拉生恐沈默会误会。

“我当然知道。”沈默正色道:“以前也没跟济农介绍过,其实我家中有妻有妾,儿女成群……”嘴角挂起一丝自豪又无奈地笑道:“我最大的两个小子,过了年就十四了,要是再大两岁,不用济农说,我早就求着跟你结个亲家了。”

“我当怎么了呢。”也不知诺颜达拉是太实诚,还是太想让沈默叫自己一声爹,呵呵笑道:“年龄差距算什么?我最小的哈屯跟钟金同岁,也一样很幸福的。”哈屯,是夫人的意思。

“济农艳福不浅,真叫人羡慕。”沈默的大脑彻底摆脱桃色,恢复清醒道:“不过我实在不能无所顾忌……”说着压低声音道:“沈某区区臣子,蒙我皇帝陛下信赖,节制九边,麾下百万精锐,便宜行事,总理数省财税……我们汉人有句话,叫‘树大招风、位高引谤’,说的就是我这样的。”

“眼下我力主化干戈为玉帛,已经引得朝中那班清流言官十分不满,”沈默轻叹一声道:“如果我再娶了济农的女儿,恐怕立刻就要被他们的弹章埋了。我个人的毁誉是小事,毁了汉蒙议和的大事,却是万万不该的啊!”

“如此……”人家闺女又不是嫁不出去,听沈默这样说,诺颜达拉自然不会再强求,有些怏怏道:“看来是我考虑不周,光想替女儿找个好男人,却忘了正事。”

“可怜天下父母心。”沈默温和地笑道:“不过我确实不是什么良配,钟金还是该找个年龄相当的青年俊彦,而不是嫁给我这样的老树昏鸦。”

“您要是老树昏鸦,”沈默多会说话呀!诺颜达拉心情很快好转,看着他那张年轻英俊的脸,笑道:“那天下的青年就没法活了。”

好歹没有扫对方的面子,沈默把诺颜达拉送出院去。转回到屋里时,便见王崇古坐在炕上,连连摇头道:“可惜可惜……”

“可惜一段大好得姻缘啊!”这段时间地朝夕相处,让两人的关系彻底修复升温,已经到了可以随意开玩笑的地步,王崇古笑道:“我看你笑容牵强,料想现在心如刀绞吧?”

“好姑娘不多,还是留给年轻人吧!”沈默笑骂一声,拿起热腾腾的湿毛巾擦擦脸,坐在王崇古对面道:“更何况这朵玫瑰不仅有刺,还可能有毒,我要是年轻十岁,肯定要找找刺激的。现在么,作为一个三没男人,哪还有资格玩这个?”说这话时,他心中闪过那个曼陀罗花般的女子。那一场自以为高杆的爱情游戏,到头来不仅伤害了彼此,还使其他人陷入了痛苦,最后只能相忘天涯,成了他此生不能触碰的伤疤。

见沈默一下子变得消沉,王崇古知道他定然想起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只好结束话题道:“算我多嘴,不过什么叫‘三没男人’?”

“没时间没精力没空间。”沈默嘿然一笑道:“不瞎扯了,说正事儿吧!”

“嗯!”王崇古点点头,收起了面上的嬉笑。

“戚继光那边的粮草告急了,他已经催了好几次,要求发运粮草了。”沈默看看王崇古道:“我想这次借护送喇嘛的机会,把粮草给他们送过去。”

“当初带了三个月的给养,”王崇古轻声道:“现在最少还有半个月的,再加上缴获的牛羊,应该能撑过正月吧!还是等着蒙古人顶不住,撤回河北再说吧!”

“如果他们一直不撤呢?”沈默叹口气,从桌上找出一个信封,递给王崇古道:“这是军情司刚送来的,还没来得及给你看。”王崇古接过来一看,登时变了脸色道:“俺答还是出手了。”

“如果他真眼看着河套的军队完蛋无动于衷,就不是我大明几十年的心腹大患了。”沈默道:“这次他刮尽地皮,支援河套的粮草,虽然对鄂尔多斯各部杯水车薪,但集中供给军队的话,却能撑上一两个月……所以我们想等他们主动退,是不大可能了。”

“可现在往东胜去的路上雪能过膝,完全无法行车。”王崇古面色严峻道:“东胜城中的上万辆战车、辎重车都成了废物;没有战车结营,我们如何抵挡蒙古人的夜间偷袭?就算我们重兵保护,他们抢不去,但放把火给我们烧了,总是做得到的。”说着一字一句道:“而且我可以肯定,他们一直不肯回去,就是在等这个机会。”

“说的不错,但是我们现在有办法了。”沈默神秘地笑道:“安西庙里的活佛法力无边,可以帮我们把军粮运去东胜。”

“大人不会这些天被那喇嘛洗脑了吧?”王崇古不信道:“他怎么说的,是准备用木牛流马,还是开坛做法?”

“都不是。”沈默笑道:“其实人家早就准备好了,别告诉我你没注意到。”

“你是说那满城的骆驼?”沈默一说,王崇古就想起最近源源不断抵达榆林堡的骆驼队。那些驼队的主人,有藏民有蒙人也有汉人,但有个共同点,就是都是信奉黄教……当然,按照人家的教义,就是信奉安西庙里那个活佛。王崇古明白了沈默的意思:“大人想用骆驼运送军粮?”

“是。”沈默用称赞的语气解释道:“骆驼这东西实在夺天地之造化……四肢长,足柔软、宽大,特别适合在松散的地面上行走。你一定知道,它有沙漠之舟的美名,却不一定知道,它其实还是雪地高手。”

“这个还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它实在太慢了。”王崇古道:“要不怎么俺答、土蛮、兀良哈!都没有养这个的呢。”

“骆驼走得确实慢。”沈默道:“就算在雪地上,也比不了小短腿的草原马,但架不住它力大耐劳,可以在负重四百斤的情况下,每天在雪地上走一百二十里,连续走四天,正好可以打一个来回。”

“而且它还有个好处,一次吃饱,可数日不食。这样只需要在出发时喂饱一次,往返路上都不需要喂食,所以也不用自带草料。比同样载重量的骡马,运送的物资可多多了。”

“看来大人研究好久了,怎么不早告诉我?”王崇古不无嗔怪道。

“还没弄明白到底行不行,哪好急着说出来?”沈默笑着解释道:“万一要是不行,岂不贻笑大方?”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王崇古问道:“蒙古人的夜袭怎么应付?”

“这畜生还有一项妙处。”沈默笑道:“它的膝上和胸前生着厚厚的角质,最适合跪卧在地,即使遇到狂风尘亦暴巍然不动。那些骆驼商人便利用这一特性,在宿营或遇到恶劣天气时,即是将大队骆驼排成城圈以资守围,效果极佳。当年蒙元灭花剌子模、灭金灭宋时,都用这法子安营,号称‘驼城’。”说着笑笑道:“当然我也是口说说,至于能不能行,东胜派来的押运部队已经回神木堡了,估计明天胡守仁就能来这儿,还得让他们来评估。”

“嗯!”王崇古点点头道:“事关重大,确实要稳妥些好。”

从边外返回的四万复套军,一半在前出的定套堡修整,另一半在神木堡修整,领兵的胡守仁和李成梁,仅带着数百护卫,匆匆赶到了榆林堡,拜见督师大人。

沈默和他们都是老相识,虽然相隔不过数百里,却是前线和后方之分,数月不见,此刻格外亲热。别的先搁一边,好酒好肉的款待他们一番。

待得酒足饭饱,沈默才细细问起前线的事情,虽然他每日都见军报,还有军情司的密奏,但军队的事情,还是听当事人自己道来,更加的真切宏观。

“东胜城里一切都安好。”李成梁是沈默府里出来的,话里话外透着随意,道:“只是有些好的过头了。”

“此话怎讲?”沈默笑问道。

“戚帅上辈子肯定是个泥水匠。”李成梁嘿然笑道:“整天安排兄弟们扩建城墙,修筑城防,还趁着枯水季,把护城河给挖深拓宽……好家伙,原先十里的城郭,现在得有二十里了。”

“你这个老李,牢骚都冲天了,戚帅已经解释过多遍了,”胡守仁是戚家军出身,听人说自家大帅的不是,当然不乐意,便反驳道:“这样一来是为了明春开战后,咱们能有个稳固的大本营,二来,也能让将士们保持体能,不至于养一冬,全都生了锈。”

“我气就气在这旮旯。”李成梁一呲牙,露出白森森的牙齿道:“你老胡领的是辎重兵,修城墙是本职工作,当然乐此不疲。可我带的是骑兵啊!从出边起,就叮蚊子似地打了一场,然后打达尔扈特轮不着我,攻东胜城沾不上边……攻下东胜城之后,我主动请战了多少回,却还是被死死压着,整天就是修城墙修城墙,我看戚帅是不是因为我不是嫡系,就让我靠边站啊!”

“你胡说什么!”胡守仁虎着一张脸,低喝道:“休要拿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是君子就要坦荡!”借着酒劲儿,李成梁把积郁一冬的不满,斗着胆子倒了出来。

刚从前线下来,两人都嘴里淡得出鸟,因此不知不觉喝多了酒,原本还能压着酒劲儿保持清醒,但火气一上来,就蹭得上了头,浑然忘了身处何地,所对何人。拌嘴升级成对吵,下一步就要动手了。

却听啪得一声脆响,两人吓得一激灵,循声一看,却是督师大人把酒坛子摔到了地上。

侍卫马上涌进厅中,虎视眈眈地望着两个斗鸡状的将军。两人才知道大事不好,赶紧跪在地上请罪。

“是我错了,不该让你们喝酒。”沈默黯然一叹道:“军法官何在?”

“卑职在。”一个四品武将赶紧进来。

“今天这事儿,该如何惩罚我?”沈默淡淡道。

“这个……”那军法官虽然每天都要送出不少军法,但哪敢给督师定罪?吭哧道:“督师何罪之有?”

“营中酗酒。”沈默道。

“这是您的行辕,不是军营。”军法官道:“况且又是晚上,没有规定不许饮酒。”

这时候因为打点发运物资,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王崇古也知道了情由,连忙帮着劝慰督师大人。

“总之是不对的,”沈默一摆手道:“若这时候有紧急军情,岂不要误事?既然没有规定,就按营中酗酒的一半来惩罚吧!该是多少?”

“是……”军法官吞吞吐吐道:“四十军棍。”

“好,行刑吧!”沈默站起身来,将身上的青色棉袍除下,露出里面白色的中单,大步往门外走去。

李成梁和胡守仁这才回过神来,赶紧箭步冲过去,一边一个拉着他的胳膊,跪在地上哀求道:“您这是要我们自裁谢罪啊!”

“此话怎讲?”沈默淡然道:“我的臀部吃军棍,与尔等何干?”

“您就别让我们无地自容了。”李成梁还头一次见有这样生气的呢,心里却更加惧怕……对自己都在这么狠的人,对别人更不要说了:“这棍子我们领了,一人八十都成。”

胡守仁也做此想,他要是敢让沈默吃了棍子,回去戚继光就能扒了他的皮,于是哑着喉咙道:“您要是不答应,末将只能找根绳子吊死了,不敢再见人。”

王崇古也是开了眼,心说还是第一回见有人抢着挨打呢。

见他们左求右告,沈默才勉强答应道:“算了,一人领二十,全当醒醒酒吧!”

两人便千恩万谢,下了堂去,还招呼沈默的亲兵呢:“愣着干什么,拿棍子去啊!”

待众人都退下,王崇古伸出个大拇指,表示对沈默的敬仰之情。其实今日李成梁和胡守仁的冲突,虽属偶然,但亦有其必然因素。久不出战导致的烦躁情绪,不同派系之间的矛盾酝酿,甚至对方案路线的看法争执……种种负面情绪混合发酵,随时都可能引起大麻烦……在沈默面前都敢吵破天,这几乎是一定的。

所以今天这码子事儿,要是不发落两人,一旦传回东胜城,必然会使各方面愈加失去约束,从而酿出大祸。然而他俩毕竟是从前线下来的功臣,大功未赏,先惩小过,必然会让两人心里不忿,传出去也会让人觉着他赏罚不公,太重自己的权威。

别看事情不大,但处理不好,还真是麻烦。但沈默这里绝不是问题,他能引得两人求着挨罚,领到军棍就跟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在我这儿都能这样,可见东胜城中已经成了什么样子。”沈默面上却无得意之色,对王崇古道:“戚元敬虽然治军能力无双,但毕竟大明已经多年没有武将作统帅了,他顾着朝中对我的压力,难免放不开手脚。”说着苦笑一声道:“你以为戚元敬为什么偏偏把他俩派回来?不就是想让我帮着收拾收拾吗?”

“大人和戚将军互信互谅,将来必定传为佳话。”王崇古笑道。

“那也得善始善终才行。”沈默冒出一句没头脑的话,转而正色道:“看来过了年,我有必要去东胜城给他镇场子,不能让那些骄兵悍将扰了我们的大计。”

“那榆林堡这边怎么办?”王崇古苦笑道:“几十万民夫,数省的钱粮,还有北京的乱命,东南的要求、山西的算计……这四面八方的明枪暗箭应不暇接,可不是我这个三边总督能顶得住的。”

“你休要妄自菲薄。”沈默笑道:“大部分事端,你都能处理得来,只是不想抢我的风头,一直在藏拙罢了。我去东胜也好,给你创造个施展的平台。否则论功行赏时薄了你还在其次,要是不能把威信建立来,日后我怎么把经略西北的重任交给你?”

“大人……”王崇古知道沈默是深思熟虑的,多说无益,只能重重点头。

这时候,李成梁和胡守仁吃完军棍,蹒跚着进来了。两人身体素质确实是好,竟然不用人扶,只是屁股沾不得座罢了。

“你们这次帮我挨了打,”沈默让两人趴在炕上,军医过来给他们处理创处,他则坐在两人对面,正色道:“但我不承你们的情,因为你们让我失望了。”

“要不,您再打我们一顿吧……”两人神色黯然道:“您这么说,比打军棍还难受……”

“要是能把你们的榆木脑袋打开,我也不介意多来几百棍子。”沈默冷笑道:“可是有用吗?苦口婆心的话我说的还少吗?这一仗意味着什么,你们都忘了吗?”

“没有……”两人摇头道。

“说说。”沈默下令道。

“对朝廷来说,这一仗最少能打出西北五十年的安宁,让朝廷每年节省三分之一的军费和粮草,能是能抽调重兵经略蓟辽,彻底消除蒙古铁骑对大明的威胁,从而使朝廷能放开手脚革旧布新,挽山河颓势,开中兴之局。”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背书似地道:“对于我们武人来说,更是意义非凡,个人成就不世功业,得享高官显爵,封妻荫子。也能使土木堡之变后,江河日下的军队地位,得到大大的提升……大人,我们说的对吗?”

“差不多。”沈默点点头,问道:“你们是不是觉着,这还不够分量?”

“够了,太够了。”两人赶紧摇头,觉着不对,又使劲点头。

“那为什么就不能把自己的那点小骄傲、小算盘、小毛病收起来,精诚团结,把这一关过去呢?”

“大人,我们只是一时脑热,绝对没有下次了。”

“我看不止是一时脑热吧?”沈默变戏法似地拿出厚厚一摞文简,铺在二人面前道:“这都是脑热?我看该好生吃吃凉药了。”

二人赶紧一一拿起阅看,便见上面详细记载了,打大军出兵起,两人所部的每一次冲突,以及他们偏袒护短的反应,以及引起的后果等等……看的两人一头冷汗,这才知道沈默真要是跟他们论起军法,别说打屁股,砍头都够了。

“内乱致衰,骄兵必败的道理,我不信你们不懂。”沈默叹口气道:“所谓响鼓不用重锤,不想秋后算账的话,细细想想,今后好自为之吧!”说完便起身离开了。

第二天评估骆驼队,李成梁和胡守仁两个,准时顶着黑眼圈,出现在校场上。沈默看他们行走无碍,只是稍稍有些外八字,便点点头,示意他们在自己身边站定。

伴着一声炮响,准备用来运送辎重的一万三千头骆驼,便在驭手的指挥下,全部集结到了校场上。一阵鸡飞狗跳之后,骆驼们皆环大营而卧,其背上加了箱垛,再把毛毡渍了水遮盖得严严实实,火枪手伏卧在骆驼阵后,中央用辎重堆起来的高坡上,更有数排佛朗机和火枪手严阵以待,远远望去,乌沉沉,黑鸦鸦,恰如一道铁壁似的。

列阵之后,李成梁的骑兵队开始冲锋,为了达到效果,还点燃了数百挂鞭炮,以模拟战场的效果。但听惯了大漠风沙的骆驼们丝毫不为所动,哪怕骑兵们冲到跟前,真的挥刀斩落几个骆驼头,也没有引起驼阵的慌乱,而且驼阵是活的,驭手们很快调整了阵型,在后面补上了缺口,如果是真打的话,那些突进来的骑兵,早就被枪炮射程筛子了。

接着又按照胡守仁的要求,进行了十几个项目的操练,知道天黑下来才结束。沈默问喊哑了嗓子的胡守仁道:“怎么样?”

“很好,除了整体配合生疏外,各方面都很优秀。”胡守仁道:“操练一下就能解决。”说着有些不可思议道:“想不到,那些骆驼能那么听话,要是马群早就炸了锅,它们却能纹丝不动。”

“要不然,戈壁上的商队,拿什么抵御猖獗的盗匪?”沈默笑起来道:“要知道,今天可是集合了几个整个大西北最优秀的骆驼队,我就全交给你了”

“定不负大人所托!”胡守仁郑重的点头道。

时间不等人,驼队只能路上训练了,两天后,沈默便和索南嘉措,给出发的队伍送行。黄教方面,带队的是刚刚从青海,带着黄教倾尽全力,集中起来的一批藏医和医僧的阿兴喇嘛!他风尘未洗又要上路,让沈默都不禁为其宗教狂热而感到钦佩。

送走了大队喇嘛!第二天,诺颜达拉也要出发了,沈默再相送。

他本以为那钟金别吉定要躲着自己的,谁知穿着一身火红骑装的乌纳楚,骑在白马上,若无其事的伴在父亲身边,只是每每视线相碰,沈默都能感到一阵飕飕的冷意。

送出城去十里地,分别的时刻到了。

沈默与诺颜达拉话别之后,便站在道边,目送他上马离去。

这时一双穿着鹿皮靴的动人长腿一夹马腹,到了沈默面前。

因为他是站在地上的,所以形成了女上男下的仰视局面,这让沈默有些尴尬,看看四周,卫士们都知道前几日那场拒婚,因此竟都有些看戏的恶趣味,没有人上前喝止。

“钟金别吉可有话要对我说?”沈默的视线,正对着女子的纤腰,实在不雅;抬高视线,却又看到她挺翘的前胸,不由更是尴尬,只好把目光投向远处,不看面前这只骄傲的小野马。

乌纳楚神情冷漠,只是睥睨着沈默,没有要答话的意思。

“乌纳楚,不许无礼。”见督师大人受窘,诺颜达拉赶紧上前圆场道:“小女野生散养,不懂礼仪,督师大人莫怪。”

“不要紧。”沈默苦笑道:“我还能跟个小女孩一般见识?”

“虚伪……”白马上的红衣女子哼一声,冷冷道:“明明就是生气了,却死要面子不肯承认?”说着紧紧盯着沈默道:“莫非你们汉人,都是这样虚伪?”

“这叫风度。”沈默也不知那根弦儿搭错了,竟低声反驳道。

“风度是什么?论斤称还是拿罐儿装?”乌纳楚嗤笑道:“大冬天的讲什么风度,虚伪!”

“好吧……”沈默苦笑一声,只好认输道:“我虚伪,别吉教训的是。”心说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堂堂大明宰相,竟被个番邦女子挤兑成这样,传出去怕要立马成为笑话。

不过这也没办法,素来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何况还是个番邦女子?

见他默然不语,乌纳楚仿佛吃了蜜一样,笑颜如满山盛开的杜鹃花,用脚尖轻轻踢了沈默一下……之前她言语不敬,侍卫们还能当没听见的,但现在加上动作,就不一样了。侍卫们齐刷刷地举起枪来,十几支隆庆式全都瞄准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蒙古公主。

“别紧张。”乌纳楚声如云雀般地笑道:“我就是表示一下感谢,虽然我们一族落到今天,归根结底都是你害的,而且这次你派人救援,八成也没安什么好心,但要是我们能度过这一关,却又承了你的情。别人怎么想我管不了,但在我这里,两两相抵,一笔勾销,不再恨你了就是。”

“那要多谢别吉了……”沈默苦笑着揉揉鼻子,他现在是盼着这女瘟神赶紧滚蛋,结束这场让他难堪的应酬:“天色不早,快请上路吧!”

“你很不自在啊!”乌纳楚的眼睛弯成两道新月,笑眯眯道:“看来是真讨厌我,这我就放心了。”说完一夹马腹,丢下一句:“白一思泰……”便跟上队伍走掉了。

一直在边上惴惴看着的诺颜达拉,见沈默脸都有些绿了,哪敢再做停留,干笑两声:“后会有期,后会有期……”便也赶紧打马走了。

沈默安静望着那父女远去的背影,良久才回过神,苦笑着摇摇头,骑上了小六子牵过来的战马。

“大人,‘白一思泰’是啥意思?”小六子贼眉鼠眼地问道。

“再见。”沈默淡淡应一声,想起自己方才的窘迫样子,竟感觉十分的新奇,便不觉着那女子有多可恶了。

小六子等人却感到很是失望,还以为是什么表白呢。怎么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沈督师,却让那番婆子弃之如破鞋呢?真是让人不忿。

虽然回到了榆林堡,但沈默的心却跟着驼队一起走了,队伍一日不安全抵达东胜城,就一日无法放下心来。

沈默密切关注着前线的动态,知道满载着希望的骆驼大军,于五日后出了定套堡,其间果然遭到了蒙古人的夜袭。但明军早有准备,以骆驼阵为依托,用松明弹照亮战场,火枪与佛郎机齐发,狼筅和长枪共舞,加上李成梁比蒙古骑兵还彪悍的骑兵保护。打退了敌人一波又一波的攻势。

整整打了一夜,等到天亮时,战场上喊杀声渐停,蒙古人见得不着便宜,只好丢下满地的尸首退去了。

迅速清点战果,因为是李成梁打扫战场,所以没有任何伤员,只找到两千多具蒙古人的尸首。而明军付出的代价,是五百余人阵亡,二百余人重伤……但其中大多是那些没什么战斗经验的驭手,而复套军的老兵,只有不到二百伤亡而已。

这一战过让胡守仁和李成梁都有些兴奋,难得互相看顺了眼,一个夸对方防守够严密,一个夸对方骑兵够凶猛。但当意识到自己态度的转变,两人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他们知道,要不是沈阁老的怒火,使自己不敢再弄性尚气,这一仗就算赢了,也不可能配合的这么好,损失肯定要大很多。

唯一让人心痛的,是那些结阵的骆驼,被蒙古人连砍带射,杀伤了七百余头……其实大都活着,但行军途中,哪有给它们治伤修养的条件?只能帮其解除痛苦了。

驭手们把不能再前进的骆驼,背上所负货物转移到其他骆驼身上,然后流着泪给它们一个痛快,大军便继续前进。

一路上,胡守仁、李成梁,还有驼队的头领,都在抓紧研究如何在不影响驼阵威力的前提下,如何能最大限度的保护驼队。但蒙古人不敢在白天出现,所以改进效果如何,还有待日后检验。

第二天晚上,是蒙古人的最后机会了,否则驼队明天下午就将到达东胜。是夜,天公不作美,乌云压顶,漆黑如墨,对防守一方造成极大的困难。

不出意外地,蒙军集中了大部分兵力,对明军的骆驼队施以总攻。为了对付这种难缠的驼阵,他们还把得自明军,宝贝似的二十几门炮也全都大费牛劲拉了出来。

有备而来就是不一样,二十几门炮怒吼起来,飞弹挟着浓烟,闪着火光飞向明军的驼阵,一千余名鸟枪手也在阵前向明军猛烈射击。几乎与此同时,明军的火枪手也展开还击。他们虽无大炮,但手中新式的火枪,却比蒙军走私、缴获得来的杂牌子精良得多,射程既远,准头又好,且集中火力专打炮手。开战不久,便有四十余名蒙军炮手饮弹而亡。亏得蒙古人火炮稀罕,每门炮配备的炮手多,死多少都有人顶上,竟也保持大炮一直不停。

黑夜雪原,乌兰木伦河畔炮声隆隆,震得大地剧烈地撼动着,明军营盘几处起火,在北风中噼啪作响,战场上浓烟黄尘直冲云天,杀声鼓声不绝于耳,甚是紧张恐怖……但明军的驼阵并没有被攻开。难就难在骆驼是活的,几次正面炸开缺口,骆驼被炸得血肉横飞,立刻就有驭手马上调整补上。直到蒙古人将所有火炮集中攻击明军一点,令鸟枪和弓箭集中射击驭手,这才见了效果。

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明军的驼阵终于被撕开一个十几丈大缺口,蒙古人马上如见了血的狼一般,高声嚎叫着,潮水般的冲锋过来。明军营中立时号角急鸣,一万骑兵潮水般涌出阵前,李成梁手中狼牙棒向前一指,狂吼道:“有进无退!”早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地将士们,便一起高举着手中的三眼铳,红着眼迎上了蒙军。

乌拉木伦河岸立刻呈现一场白刃肉搏的血战!

蒙军足有三万之重,都是从各部落精选的蒙古勇士,个个精骑术,善劈刺。加之一冬天里接连吃瘪,早就被怒火驱使,化为草原饿狼了。明军人数虽少,却是天才将领李成梁所带出来的部队,在其魔鬼训练之下,不仅骑术和武艺丝毫不逊明军,而且结阵冲杀、进退有制,战术素养要远高于对手。一上来,明军便用三眼铳把蒙古人的蛮劲儿,硬生生按了下去,还把敌阵反冲出个缺口。李成梁挥舞着狼牙棒匹马当先,将士们也倒持着满是倒刺的三眼铳,紧跟着杀入敌阵。双方像两股潮水,猛地汇聚在一起,大炮和鸟枪这时已派不上用场,战场上的人个个血葫芦似的,只有用戴头盔还是毡帽来区分。战马嘶鸣着冲撞往来,马刀和马刀相迸,火星四射。砍落的人头被人脚、马蹄踢得滚来滚去,汩汩的鲜血流淌在雪地上,很快便凝结成紫黑色。

双方血战半个多时辰,李成梁带着部下如疯虎一般,杀了个三进三出,竟让蒙古人有一种马王爷亲临的错觉。然而终究是敌众我寡,明军已经明显感到吃力,杀伤力不如开始,伤亡更是激增。

李成梁也挂了彩,抽空抹掉眉头上的鲜血,目光往北方望去,见那里仍没有什么动静,遂破口大骂道:“戚继美,你要害死老子吗?”

不知是不是听到他地咒骂,远处传来震天动地的喊杀声!激战中的战场霎时一静,厮杀中的双方都忍不住循声望去,便见一支白色的骑兵,从北方雪地里掩杀而来……

“操你奶奶的!”李成梁笑骂一声,大叫道:“援兵到了,七尺男儿建功立业,就在今朝,合围!”

明军听得这一声高呼,登时能量全满,发了疯似的狠劈猛剁。蒙军虽然人多,但始终拿不下这一万骑兵,还被明军驼阵的佛朗机猛烈打击,早就看不到获胜的希望。现在看到明军的援兵又至,自然越发气馁,不带头领招呼,便纷纷拨马撤退。

“一群废物!”后方督战的黄台吉眼见支撑不住,只能闷哼一声‘回军’,不理那些面如死灰的鄂尔多斯部堂弟,带着自己的本部走了。

“弟弟们,赶紧分头行动,收拢本部去吧!”拜桑面如灰土,他感觉不到任何获胜的希望了。

在蒙军看来,李成梁部损耗过大,早就精疲力尽,戚继美部也是在雪地里狂奔几十里,已成强弩之末,就算追击,也不过是做做样子。

然而他们却低估了这两个疯子,好容易没了戚继光的约束,哪能轻易放过鞑子。

两人下达了同样的命令,追击,不到黄河不勒马!力不能支者自行返回,但在黄河边上集合队伍后,就地论功行赏,过时一律不候。

这流氓的命令,让累坏了地将士们直骂老子娘,却不得不咬牙坚持,跟着大部队展开追击!

追,追,追,从夜里追到天亮,从上午追到下午。战马支撑不住,口吐白沫,纷纷罢工,人就下马,划着雪橇追。

蒙古人做梦也没想到,会偷鸡不成碰上两条疯狗,一边弃马绑滑雪橇,一边只恨爷娘少生了两条腿。

就这样一追一逃,沿途倒毙的两军将士不计其数……一直到了日近黄昏,蒙古人不逃了。因为他们看到,漫山遍野的明军背河列阵,把他们渡河的必经之路封得死死的。

这时候,身后的明军也追了上来,形成合围之势。

“怎,怎么办?”布扬古翻着白眼问二哥道。

“……”拜桑仰面躺在雪地上,闭眼装死道:“爱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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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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