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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0章 惊变

官居一品 三戒大师 12531 2021-10-18 14:35:33

“后来在阿嬷和那位张总督的合作下,朝廷平息了叛乱,处死了韦朝威。韦家人认为我们岑家是朝廷鹰犬,双方关系便十分恶劣,只是有阿嬷、有狼兵在,他们也不敢乱来……”阿蛮向沈默讲述道:“可阿嬷去世后,我们岑家自己就乱起来,几个叔叔大伯开始闹分家,变成一盘散沙……这时韦朝威的四个儿子却再次兴风作浪,他们各个骁勇善战,尤其是老三韦银豹,更是智计多端,心狠手辣。在他们四兄弟的统领下,韦家开始嚣张起来,时常以报仇为名,不断蚕食我们的领地。”

韦银豹这个名字,沈默是听说过的,在他所制的大明边患排行榜上,此人高居第五。但不是像阿蛮说的,是在瓦老太君去世后,他们才开始作乱的,事实上,整个嘉靖年间,韦银豹和他的三个兄弟就不曾消停过,只是有瓦老太君在,他们不敢闹得太过火罢了。但当瓦老太君一去世,这兄弟四个没了对手,野心便迅速膨胀起来,一面强拉壮族土官入伙,扩充实力,一面攻打朝廷的县城,以实现割地称王的梦想。

他们一度曾攻下了古田、雒容、灵川等方圆数千里的土地,各部土司纷纷响应,使其势力迅速壮大。朝廷大为震惊,拼凑了广东、广西、湖南三省兵力共四万余人,分五路围剿。但韦银豹颇有将才,凭借有利地形与官军周旋;采取声东击西的战术,把官军拖得疲惫不堪,而后集中优势兵力歼灭官军主力,粉碎了此次围剿。

得胜以后,韦银豹确立了自己在岑家的领导地位,被称为‘莫一大王’,‘莫一’壮语的意思是力大无穷。而后他又会盟当地势力覃万贤、黄朝猛等部,率众再度攻克古田县城,斩杀了县里朱铠;随后又攻下了雒容县城,杀县令张士毅,封覃万贤为‘战江王’,黄朝猛为‘冲天将军’,一时声势浩大、无可匹敌。

这段时期,先是朝廷抗倭的关键阶段,而后又需要集中兵力,平定赣南叛乱,给了韦银豹以发展的良机,他接连占领二十几个县城,势力笼罩广西北部。他在地盘上设官吏管理,向富室征粮收税,抑富济贫,争取穷困百姓的支持,其野心昭然天下。

这段时期,也是韦银豹征战事业的黄金时期,其巅峰之作便是三下桂林城……在几年的砺兵秣马之后,他竟然率大军挥兵直指省城桂林,并成功地避开了官军重兵扼守的临桂一带,在敌人防守薄弱的北面发动进攻,并成功攻进城中,但因为临桂的部队回防迅速,韦银豹担心被断了退路,便在放了把火后,匆匆撤出城去。

但他并未就此甘心,嘉靖四十三年冬,韦银豹再次组织力量围攻桂林城。在一个严寒的深夜,他率领部下,凭借星光,沿着古田的木皮江,翻越登云山,来到桂林南城。当时城门紧闭,官军防守严密。韦银豹派出几个勇士攀城而入,然后放下绳索,把将士一个个吊上城墙,神不知鬼不觉攻入桂林城。广西布政使黎民衷从梦中惊醒时,已成了刀下之鬼。在大肆劫掠,夺走库银四万两后,韦银豹率众安然撤出城去。

嘉靖四十四年八月,韦银豹再次攻入桂林城,并袭击靖江王府,若非靖江王早有准备,及时躲进密道中,必然步黎民衷的后尘。然而他府上三千余口就没那么好运了,几乎被屠戮一空……三度攻入省城桂林,使韦银豹的声望达到了顶点,也是他愈发膨胀起来,于嘉靖四十五年继续北上,长驱直入湖南省境,大军所到之处,官军望风披靡,很快成为大明西南的最大威胁。

这时靖江王率广西、湖广的文武官员泣血上奏,要求朝廷调大军镇压。于是,时任兵部尚书的杨博,命俞大猷为广西总兵官,李延为广西巡抚,调集重兵平叛。时任广东总兵的俞大猷,早就做好了准备,一接到命令,便亲率俞家军,从广东入境,直捣韦银豹的老巢古田。这支千锤百炼的雄兵,不是寻常官军可比,一路上势如破竹,顺利攻下桂林城,兵锋直逼韦银豹的老巢古田。

韦银豹大为震动,从湖南撤军回援,与俞大猷多次交战,均处于下风,只能利用地利与对方周旋。俞大猷也不着急,稳扎稳打,攻心为上,已经将韦银豹的势力压缩在桂林以南,但因为兵力不足,且与巡抚李延理念不同,很难再进一步。

双方都在积蓄力量,寻求突破,韦银豹便把主意打在了田州岑家身上,其实这些年来,他没少蚕食岑家的领地。但这次,他要的是整个田州,和无往不利的狼兵!于是他率大军直逼田州,企图逼迫岑家投降。而田州土司岑大寿,正是血气方刚十八岁,岂能受此奇耻大辱,便亲帅两万狼兵出战迎敌,然而其几个叔伯已经暗中投降了韦银豹,趁其激战正酣,在背后反戈一击,结果岑家大败,岑大寿也被阵斩!

幸好岑大寿早有预感,先一步命人护送自己的弟弟岑大禄和小妹阿蛮撤离了田州城,才没有在城池沦陷之际,落得个满门尽丧。后来在忠心护卫的护送下,兄妹二人躲过了多次追击,千难万险的逃进了桂林城,被俞大猷收留。

岑大禄请求俞大猷出兵帮岑家报仇,然而俞大猷区区武将,并无战略决策权,而有此权力的李延却对他们视而不见,完全没有出兵的意思。兄妹俩一合计,岑大禄继续留在桂林召集旧部,增强实力。而阿蛮则在几名护卫的保护下,去北京找她的沈默叔叔求援……听俞总兵说,沈默已经成了大明最有权势的几个人之一,只是两人的关系不怎么好,所以俞大猷不愿开头求他。

阿蛮虽然不确定,过了这么多年,叔叔是否还是那个叔叔,但抱着万一的希望,她还是依然踏上了千里北上的漫漫路途。一路上虽然辛苦,但有俞大猷给她求的兵部堪合,阿蛮倒也没受什么非难,就这么回到了曾留下儿时回忆的东南……她打算到杭州坐船,从大运河一路北上,所以来到了浙江,到了浙江时,她觉着应该去探望一下沈爷爷……便是沈默的父亲和大伯,这两位老人家对她着实不错,路过了不去看看,实在说不过去。

到了绍兴,沈老爷和沈贺都在,对她的到了也十分开心,挽留她住了一段时间,并在某一天告诉她,赶快去南京就能找到沈叔叔。于是阿蛮欣喜的辞别了两位沈爷爷,匆匆赶到了南京,一番打听后,终于找到了沈默下榻的公馆,便发生了起先那一幕。

听完阿蛮的讲述,沈默已经知晓了她的来意,微笑道:“难为你个小女娃,一路上吃尽了苦头吧!”

“阿蛮不苦……”阿蛮摇摇头,泪珠子却在眼圈圈里打转:“想到弟弟和族人们还在等着我的好消息,阿蛮就一点也不苦。”

“真懂事……”沈默颔首笑道:“好了,你的任务圆满完成,去吃点东西,轻松睡个觉吧!”

“那,叔叔答应帮阿蛮了?”阿蛮睁大眼睛,睫毛挂着泪花道。

“唔……”已经不知多久,没有人这样追问过沈默了,这让他有些不适,但看着阿蛮一脸的期盼,他还真没法说出个‘不’字,沉吟片刻,方道:“我应下了,不过要从长计议……”

“那得多长呢?”阿蛮巴望着他道。

“等我回到北京,”沈默微微皱眉,低声道:“定向皇上奏明此事。”

“那好……”阿蛮螓首微垂道:“我等着叔叔的好消息。”说着便轻施一礼,低声道:“不打扰叔叔,阿蛮回去了。”

沈默心中一颤,摆手道:“不必再回驿馆了,就住在这里吧!”顿一顿道:“改日随我进京,你柔姨也很想你。”

“都听叔叔的……”阿蛮的嘴角弯起一条优美的弧线,现出两个梨涡。

望着消失在门口的那一抹瑰丽,沈默陷入长久的回忆,再见阿蛮,他竟有恍若隔世的感觉,不由回想起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时候的自己,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快意恩仇。转眼十二年过去了,只剩下一颗沉重的心和麻木的脸,在哀悼着失去的美好……

第二天早晨,沈默让人喊阿蛮过来一起吃早饭。阿蛮换上了江南女子的裙装,头发也被侍女挽起了最流行的双环寒鸦髻,整个人便换了气质,多了几分美丽温柔,少了几分野性活泼,倒也不知是得是失。

沈默看她一眼,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心里虽然有评价,但嘴上是万万不会说的,只是微笑着打个招呼,问她睡得好不好,有没有不习惯之类,便让她坐下随意用餐。自己也一边看报,一边喝一杯盛在白瓷杯中的黑黢黢的饮品。

深秋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的身上,更衬托出一种沉静、坚定的男性魅力。一旁的阿蛮一边小口吃着点心,一边用乌溜溜的大眼睛偷瞧着他,心说叔叔真是不一样了,和记忆里的那个,完全对不上号了,不光是多了胡子,好像还多了一种味道……

“都要吃到鼻子里了。”沈默感到她在看自己,便把目光从报纸上移开,望着阿蛮道:“看什么呢?”

“呃,没看什么……”阿蛮赶紧摇头,感到有些慌乱,见沈默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便故意问道:“这是什么,药吗?”

“呵呵……”沈默笑道:“这是从西亚传过来的咖啡,别处还没有的。”

“好喝吗?”阿蛮好奇道:“看着黑乎乎的。”

“一位伟人说过,要想知道李子的滋味,就得亲自尝一尝。”沈默端起咖啡壶,给阿蛮倒了一杯,笑道:“喝一口不就知道了。”

阿蛮端起杯子,看看黑乎乎的,就不像好喝的样儿。这要是寻常人给她,那是决计不会喝的,可是叔叔给的,必须得喝,便小心呷一口,‘咳咳……’果然难喝,还说不是药。

看她的泪都快下来了,沈默失笑道:“有那么难喝吗?”

阿蛮点点小脑袋,就是那么难喝。

“这东西现在价比黄金,”沈默笑眯眯的轻啜一口,道:“连欧洲人也没尝到过呢。”

那想必是很值钱的,阿蛮心说,可比草药还难喝,我还是喝豆汁儿吧……

正吃着饭,孙铤和耿定向从外面进来了,两人顶着通红的眼睛,一屁股坐在空着的两个座位上,孙铤把两张纸递给沈默道:“一天一夜,终于给你看出来了。”

“辛苦辛苦,”沈默笑着接过纸道:“快吃点东西,然后去休息吧!”

“还用你吩咐,”虽然一宿没睡,但孙铤的精神还很健旺,端着碗兴奋道:“不过说起来,你这批学生可藏龙卧虎,怕是要把咱们那一科比下去了。”

一边的耿定向,虽没说话,但也点点头,显然认同他的观点。

沈默展开两人所列的名次细看起来,与自己所想的大差不差……这倒不是巧合,也不是英雄所见略同,而是八股文本身的特性所在。除了政治上的需要之外,八股文得以长期使用,主要是公正阅卷的需要。因为它有相对固定的格式,考官只要看考生制艺的每股,是否符合音韵要求、内容是否充实。就能很快地、而且相对客观的给出评阅结果。因此,八股文可以被看成后世考试的客观题,至少比前代之诗歌、经义、策论之类,阅卷的误差要少得多。

事实上,不同阅卷者对同一篇八股文的评价基本相同,这样阅卷的结果自然客观,名次更令人信服,所以八股文才成为科举考试的主力。

沈默自己阅了一遍,心里就有数了,但兹事体大,为了保险起见,他又让耿定向和孙铤分别阅了一遍,得出的结果差异不大,这下终于可以得出一些结论了……

综合三人的意见,认为一等的有,罗万化、赵志皋、王周绍、王鼎爵、华叔阳、朱赓、金学曾、韩世能、张位等二十人。二等的有沈一贯、田一俊、黄金色、张淳、朱南雍、刘铉、房寰等四十人,其余四十人跌落三等。

按照他们的标准,一等是够资格选庶吉士的,当然也可能问鼎前三。二等的,是有把握榜上有名的,三等的也不是完全没机会,只是要看临场发挥,和别省考生的水平如何……如果赶上出人才的大年,这四十人里顶多十几个能及第,若是赶上人才匮乏的小年,怕只有十几个会落第,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感觉,考中七十个应该有把握!”孙铤填饱了肚子,便打开了话匣子:“明年春闱一过,你那苏州府学就要名震天下了!”

“十年磨一剑!”耿定向也赞道:“江南兄也到了收成的时候。”

“呵呵……”沈默谦虚笑道:“不到最后,谁知道呢。”

“过分的谦虚,就是虚伪。”孙铤笑着对耿定向道:“别看他装得淡定,尾巴早翘上天去了。”

“哈哈哈……”耿定向可不敢这样开沈默的玩笑,但笑两声还是可以的。

沈默无奈地看看孙铤,道:“这还有小朋友呢,别吓着人家。”

“这是你闺女?”孙铤早注意到阿蛮了,见她坐在沈默边上,十分稔熟的样子,还以为是那样的关系呢,所以也就没多问。现在一听,好像也不是那种关系,便笑问道:“不对呀!你家宝儿也才四岁吧?”

“不到三岁,有你这样当叔叔的吗?”沈默看看他,笑骂道:“这是阿蛮,我的……侄女儿。”说着温声对阿蛮道:“别害怕,这位孙叔叔刚受过刺激,性情大变,咱们要有同情心。”

阿蛮又不傻,当然知道沈默在开玩笑,便捂着小嘴眯眼笑,然后朝孙铤行礼道:“侄女儿见过孙叔叔。”

孙铤一看这活泼美丽的小女娃,也是喜欢的紧,在怀里摸来摸去,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只好瞪一眼沈默道:“给侄女儿的见面礼,就你帮着出了。”

阿蛮又向耿定向行礼,耿定向笑眯眯地掏出个精致的小盒子道:“这本是送给你叔叔家的闺女的,谁让咱爷俩缘分呢,就先便宜你了吧!”耿定向四十三岁,看着十六岁的小阿蛮,可不是两代人嘛!

阿蛮忙道谢不迭,逗得耿定向哈哈大笑。

小书房的茶几旁,搁着一具红泥小炭炉,红彤彤的火苗,温柔的亲吻着炉上的砂铫。大约半刻钟后,砂铫就有声飕飕作响,当它的声音突然将小时,一只有些白皙的男子的手,立即将砂铫提起,在茶盘上淋罐淋杯,再将砂铫置炉上。

那只手的主人是沈默,他用鱼眼水淋杯之后,便打开一个精致的锡茶罐,将其中的茶叶,用瓷勺舀在一张洁白的纸上,分别粗细,把最粗地放在紫砂茶壶的壶底和滴嘴处,再将细末放在中层,又再将粗叶铺在上面,纳茶的工作便完成了。

之所以要这样做,因为细末是最浓的,多了茶叶容易发苦,同时也容易塞住滴嘴,分别粗细放好,就可以使出茶均匀,茶味逐渐发挥……好茶叶多是嫩芽紧卷,一泡以开水之后,舒展开来,变得很大,纳茶太多,连水也冲不进去了。但太少也不行,没有味道。纳茶是冲功夫茶的第一步功夫,神明变幻,由此起矣。

看着沈默风卷云舒的动作,让睡了一个白天,还有些昏头昏脑的孙、耿二人,竟感到如沐春风,通体舒泰起来,耿定向道:“江南这功夫茶,已经没有半分烟火气,得有二十年的功夫了吧!”

“吓,”孙铤笑道:“感情他十岁就开始这么神道?”

“十岁那会儿,还衣食无着呢,那有这闲情逸致。”沈默摇头轻笑,但心里却想到,我两世加起来,确实已经浸淫此道二十多年了。

“那只能说是天赋异禀。”耿定向笑起来,声音一凝道:“说起来,你真的做决定了?”

“嗯……”沈默见铫缘涌如连珠,便提起砂铫,在空中轻轻旋了七圈,另一手揭开壶盖,将滚汤环壶口、缘壶边,高冲而入:“这件事,原本虽然可为,但付出的代价太大,我本就在取与不取间权衡……”

“现在看来,你的那班学生,倒让你下定决心了?”孙铤笑道。

“可以这么说。”沈默拿起壶盖,从壶口轻轻刮去茶沫,然后盖定,再提起砂铫,以滚水淋于壶上:“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为了他们的前途,我可以退让一步。”

“退一步海阔天空,也没什么不好。”耿定向道。

沈默不再说话,而是将砂铫转到那一排精巧别致、洁白如玉的小茶杯上,开水直冲杯心,杯烫完了,添冷水于砂铫中,复置炉上,回身洗杯。他可以同时两手洗两个杯,动作迅速,声调铿锵,姿态美妙……孙铤和耿定向,看到他的动作,不禁赞叹再三,心说要是自己,一碰到杯便会给烫得要命,不打破杯子已是幸事,更不必说到‘姿态美妙’了。

杯洗完了,把杯中、盘中之水倾倒到茶洗里去。这时,茶壶的外面的水份也刚刚好被蒸发完了,正是茶熟之时。时间上丝毫不差,正可洒茶敬客了。

沈默压低手中茶壶,像车轮转动一样,杯杯轮流斟匀,最后将茶中精华,点给每个茶杯,便将空了的茶壶倒过来,覆放在茶垫上。侧掌对二人道:“请。”

“江南请我们喝茶,”两人对视一眼,望着沈默道:“总要有个讲头,不然咱们可不敢生受。”

“非要个讲头的话。”沈默语调平淡道:“就算是以茶代酒,与二位话别吧!”

两人心说‘果然’,不由又对望了一眼,孙铤连忙追问道:“为何这么急?不是说还要过两天吗?”

“此间事了,我还是早些起程吧!”沈默眉目低垂道:“再晚了的话,河道一冰封,反而延误时日。”

‘不对,他肯定有事!’以孙铤对沈默的了解,知道他此刻冷静的表情下,一颗心八成是焦急不安的。但有些话,对方既然不愿说,再好的朋友也不便问,便轻叹一声道:“相聚匆匆,转眼又要西东,今日一别,还不知何日能再见面。”

“是啊!”耿定向也点头道:“江南,不知何时再见。”

“君子之交、淡淡如水,朋友之交,清香如茶!”望着两位好友,沈默暗叹一声,端起茶盏道:“我敬你们一杯,清香永留在心。”

“敬你。”孙铤和耿定向也端起茶盏,三人便将嫩黄的茶汤一饮而尽,沉声道:“保重,兄弟!”

隆庆元年十月十二,沈默在南京礼部大堂上,宣读了对此次秋闱事件的处理结果:应天乡试革去皿字号,乃经由朝廷层层审批而定,具有不可置疑的合法性,任何胆敢违抗者,都以违抗圣命论处。但念在众监生年幼无知、且多年寒窗不易,此次以治病救人为主,故而仅逮治为首煽动者沈应元等九人,交法司论处,其余人暂不追究,以观后效。

至于对官员的处分,南京国子监祭酒金达,因上任日短,责任不大,故而仅夺俸一年,留任。应天府尹孙丕扬处置过度,致人死亡,但能迅速平息事态,功过相抵,不予处罚。南京守备魏国公徐鹏举,处置得当,予以嘉奖一次。其余官员亦各有发落,不再一一赘述。

总之,结果要比预想的好得多,可谓是皆大欢喜。接着,沈默又召见了明年应试的举子,温言勉励一番,并祝他们一路平安,早日进京。

两天后,他便先于赶考的举子,乘官船离开了金陵城,踏上了返京的路程。

船行出老远,已经看不见金陵城送别的众官员,沈默还站在船尾,远眺着南方,目光十分的复杂。

阿蛮穿一身俏丽的黄衫,兔绒小帽上,插着两支翠绿的羽毛,她背手站在沈默身后,陪着他一起往远处看。

“想什么呢?”沈默当然知道背后有人,温声问道。

“阿蛮想,这船是往北的,”阿蛮有些伤感道:“离家乡就越来越远了。”

“是啊!离家乡就越来越远了。”沈默喃喃的重复着她的话,潮湿的江风吹在脸上,心里也变得湿漉漉的,那乡愁浓得化不开,厚的打不散,让他久久无法自拔……

“就算回不去,为什么不让沈爷爷来南京呢。”阿蛮不解的声音响起:“阿蛮看得出,他很想念叔叔的。”

“……”阿蛮不谙世事的话语,让沈默身子不禁一僵,良久才哑声道:“你不懂啊……”他们父子间的矛盾,自从沈默授意若菡关闭家里的产业,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亲戚见鬼去后,便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父亲认为他官儿做大了,就光顾着自己的体面了,完全不顾他这个当爹的,在父老乡亲那里的面子。沈默尽管写了长信解释,但有些东西,不是解释解释,就能冰释的……这次来南京,沈默当然给家里的几位备了礼物,也让去送礼的胡勇带了话,请父亲和姨娘携弟弟来金陵一聚。

然而沈贺仍在生气中,竟对胡勇说,哪有老子去看儿子的道理,要聚就让他回家聚!

沈默无可奈何,在南京一个月,也没有见到日夜想念的父亲,只能带着无尽的遗憾,踏上了返京之路。

时至现在,他仍想不通,当年那通情达理、一切以儿子为念的父亲哪里去了?

其实以沈默的智商,又怎会想不明白?如今的沈贺,已经并不是当初那个中馈乏人的落魄秀才了,他现在是绍兴城里人人敬仰的沈老爷……是的,‘沈老爷’这个头衔,已经从沈京父亲那里,转移到沈贺的身上了……如今绍兴城只有一个‘沈老爷’,那就是沈阁老的父亲,沈贺沈老太公!

沈贺现在有娇妻美妾,有三子一女……沈默不再是他的唯一,虽然他一切的光环,都来自长子的加持看。然而在做父亲的看来,那毕竟只是自己三个儿子中的一个而已……

离家十年,很多事情已经改变,缺乏沟通的父子,就这样渐行渐远……

上路后好几天,沈默的情绪一直不高,阿蛮想尽办法逗他开心,又是给他唱歌,又是拉他钓鱼,但始终无法驱散他眉宇间的阴霾。阿蛮心说:‘阿蛮离家更远,都已经不伤心了,叔叔还真是多愁善感……’

她又哪里知道,身为国家重臣的沈默,哪里有多愁善感的资格?那一抹乡愁,早在驶离南京后不久,便被他轻轻抛进了扬子江中。他眉头上的愁绪,其实是为了别的事情,那也是他提前返京的原因所在。

十六日夜,大雨如注,一艘小船靠上官船,一个头戴斗笠、身批蓑衣的汉子,攀着船上放下的绳索,从小船一跃而上。

船上的护卫显然是认识他的,二话不说,便把他引了船舱中避雨。

“大人睡下了么?”那人摘下蓑衣斗笠,露出一张刚毅的疤面。

“回十二爷,睡下了。”护卫恭声道:“但大人吩咐,只要有消息,随时可以叫醒。”

“嗯!那劳烦兄弟了。”被称作十二爷的中年汉子,客客气气道。

“十二爷请跟我来。”护卫便带着他来到二层最里面的房间,敲门后不久,灯亮了,然后一个低沉的声音道:“什么事?”

“大人,十二爷求见!”那护卫低声道。

“进来吧!”沈默的声音清楚了一些。

护卫便小心推开们,朱十二迈步走进去,单膝跪下道:“卑职朱十二,拜见老叔祖!”

沈默披衣坐在床前,头发只是简单的绾在脑后,孤灯入豆,映得他的面孔晦明晦暗:“不必多礼,什么事……”沈默的声音十分低沉,显然已经意识到,朱十二冒雨深夜至此,必然有严重而紧急的事情禀报。

“昨天,也就是十五日,胡大帅已经被缇骑押解进京了!”朱十二压低声音道。

“……”沈默默然片刻,方咬牙道:“不是让你们拖延时间吗?”事实上,在南京时,他就知道有御史要找胡宗宪麻烦,所以才匆匆结束行程返京。只是,本以为这种几年前的案件,年前能走完程序就算快的了,所以也没有太过着急……当然他生性谨慎,已经吩咐下去,要是大理寺开出拘票的话,让南直隶的锦衣卫,设法阻拦一下,一切待自己返京后再说。

想不到,竟然先把人给抓了……这怎能让沈默不恼火?

朱十二的内功深湛,身上的衣服已经全干了,面上却现出汗水,垂首道:“这次的任务,是东厂缇骑亲去徽州拿人,他们手持圣旨金牌,谁也阻拦不得!”

“圣旨金牌?”沈默瞳孔一缩道:“凭什么?!”

“东厂的人透了底,说胡大帅的罪名是谋反……”朱十二轻声道:“还说谁也救不了他了。”

“放屁!”沈默一拍桌案,恨声道:“我沈拙言保的人,谁敢动一指头!我就把他挫骨扬灰!”

阴寒的声音让朱十二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还从没见沈默这样愤怒过。

“传令你的人,一路保护好胡大帅!”沈默黑着张脸,低声吩咐道:“务必使他安全抵京!”

“无需大人吩咐。”朱十二沉声道:“孩儿们定会照顾大帅周全!”

“传话给陆纶,全力查清此事!”沈默一字一句道:“到底是谁在打主意!用了什么阴谋诡计!到底想要干什么!我要最全的情报!在我返京前,必须要给我查清楚!”

“是。”朱十二沉声应道。

“再把最新消息,告诉我府上十岳先生!”沈默缓缓闭目道:“他自会知道如何去做……”

“是……”朱十二再次应下,等了片刻,见他不再说话,便悄然退下了。

朱十二退出来,刚刚关上门,便听到屋里一阵砰砰砰砰的声音,仿佛有什么瓶瓶罐罐摔落地上……

朝那护卫摇摇头,微叹一声,朱十二拿了自己的雨具,便下去小船,消失在雨幕中……

船舱内,沈默第一次失态,他把桌上的灯台、砚台、笔架、镇纸,统统拂到地上,屋里顿时一片黑暗……

沈默也不叫人点灯,他走到窗前,一下推开窗户,强风裹挟着大雨,便呼啸着灌了进来。他就那么站在那里,任凭风雨把衣服打湿,身上却丝毫感觉不到寒冷,而是好像有一团火在烧,烧得他五内俱焚!烧得他两眼通红!

他恨啊!恨那些混账言官,连解甲归田的老将都不放过!

他恨啊!恨那些居心叵测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地,居然连功高盖世的大臣也要构陷!

他恨啊!恨自己一直以来的软弱妥协,让人家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存在,肆无忌惮的欺负自己要保的人!

他恨啊!恨自己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离京,给了人家可乘之机!

“好吧!”沈默朝着窗外黑洞洞的夜空低吼道:“既然要战!那就战吧!”为什么有人要对一个已经下野,花甲之年,双目几乎失明、没了爪牙的老虎般的胡宗宪动手?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是要他沈拙言完蛋啊!

来吧!来吧!看看到底谁要谁的命!

护卫们心惊肉跳的在外面守候了一夜,到天明时,房门吱呀推开,便见大人双目通红的出来,身上散发着逼人的寒气道:“在最近的码头靠岸,我要走陆路回京!”

在沈默强大的威压下,护卫们根本不敢二话,赶紧去通知船老大。当天中午,官船便停靠在了淮安码头上。船一靠岸,护卫就赶紧去驿站要马。

半天下来,沈默已经恢复了平静,只是双目仍然通红通红。显然,他只是把火气强压下而已。

阿蛮站在船头,怯生生地望着刚有些熟悉,又开始陌生的叔叔,轻咬着下唇,显得不知所措。

“叔叔有事要先走一步。”沈默尽量温和道:“你依然坐船。”

“我想跟叔叔一起。”阿蛮抬起头来道:“阿蛮不怕辛苦的。”

“听话。”沈默深吸口气,遏制住想要发作的脾气,小女孩是无辜的,他不能迁怒于她,挤出一丝笑容道:“船上又很重要的东西,叔叔得找个信得过的人押运,除了阿蛮,我不知该信谁。”

小女孩将信将疑,但也看出叔叔的耐心快到极限了,只好不情不愿地点点头,泪汪汪道:“那阿蛮帮叔叔押运……”说着从雪白的脖颈上,摘下一串长长的紫檀木珠链,上前拿起沈默的左手,轻柔的缠在他手腕上,低声道:“这是阿蛮从小带的护身法珠,可以防止外邪入体,能让人平心静气……”

沈默轻抚着手腕上的木珠,不禁暗自惭愧道:‘真是太丢人了,连小女孩都看出我失态来了……’不由微笑道:“谢谢阿蛮……”这次的笑容要自然多了。

这时候,马匹到了,沈默深深看阿蛮一眼,便大步下了船,翻身上马,在一众护卫的簇拥下,往北方疾驰而去!

凤阳府、宿州驿,这里也是南直隶最后用一个驿站,下一驿就进入山东境内了。

快近午时,一队一律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的骑士,从驿道远处疾驰而来。为首的骑士打着一面金黄色的竖旗,正面写着‘办差’,背面写着‘回避’四个醒目的大字。这种回避旗帜分好几个档次,其中最高档,就是这代表皇差的黄金色。只要看到它,路上官民无不赶紧躲避,这些缇骑可都是杀人不偿命的凶神!

队伍在驿站门前停住,驿丞赶紧出来小心侍奉道:“上差一路辛苦,快快里面请。”

一个珰头样子的横脸汉子,面无表情道:“吃午饭,给马匹饮水喂料!”

“是是是……”驿丞一面点头如啄米,一面恭请一行人马入站。

驿站不分大小门一律没有门槛,东厂诸人便直接纵马鱼贯而入。

这时那驿丞才看到,原来这些东厂缇骑,是押送一辆囚车而来……说是囚车,但也分三六九等。这驾囚车其实和马车也差不多,只是车门上套着一条粗粗的锁链,以示坐在车内的是待罪的官员。且没有任何门帘窗帘之类的遮挡,因此那驿丞能直接看到坐在里面的人,是一个穿着青布道袍,须发花白,双目紧闭、气色灰败的瘦削老人。身上倒没有刑具,但坐在笼子一样的囚车里,想必很是难过。

“看什么看,”见那驿丞偷瞧囚车,顿时有番子呵斥道:“再看连你一起抓起来!”

“是是是……”驿丞一缩脖子,赶紧陪着笑道:“小得给诸位上差安排犒劳去。”便小跑着离去了,只是转身之后,心中未免感慨,这么大年纪了还被抓,真是不多见。

东厂番子押着囚车直接辗进了驿站大门,然后便停在院中,留下两人看守,其余人便进屋里歇息了。

才坐下没喝口水,便又听到一阵马蹄声在驿馆外响起,那东厂珰头脸色登时阴沉下来,重重的一摔碗,啐道:“阴魂不散!”其余的番子也面露愤懑之色,显然知道后面来的是什么人。

驿丞刚刚吩咐好了伙夫们,听到动静赶紧再跑出去迎接,一看,好家伙,就见十六名身穿飞鱼服,腰配绣春刀的彪形大汉,骑着清一水儿的黑色骏马,出现在驿馆门口。

“呵呵……”驿丞有些头晕道:“今儿这是太阳打哪儿出来了?怎么又是上差?”赶紧收拾起惊讶道:“上差里面请……”

“吃午饭,给马匹饮水喂料!”领头的一个锦衣卫丢下一句话,便率众鱼贯进了驿站。

“是是是……”驿丞点头哈腰道,心说怎么都是一句台词啊!

锦衣卫的人进了大堂,驿站里的气氛就变了,原先谈笑无忌的东厂众人,一下子全成了哑巴。前者毫不客气的清出半边桌椅,和东厂的人泾渭分明的东西相对。

原先坐在锦衣卫那边的东厂番子,自然被撵回了另一面,灰头土脸的坐下,双眼中满是怒色。锦衣卫的人却毫无所觉的喝水说话,讲一些带着颜色的小段子。

“哼!”那东厂档头心说,再忍下去,自己就成乌龟了,便冷哼一声道:“你们休要欺人太甚!”

锦衣卫那边声音一静,那个领队的千户一歪头,睥睨着东厂珰头道:“我们怎么欺负你了!?”

“还说没有?!”珰头怒道:“这一路上,你们就跟吊靴鬼似地跟着,我们在哪儿停,你们就在哪停,我们走出没多远,你们保准跟上,莫非以为还是陆太保在的时候?风水轮流转,你们早过时了!”

“你……”锦衣卫千户被他说中了痛处,这要是陆太保还在,早就把这些番子控在手里了,哪还用这样整天吊着,淋漓不尽,让人憋屈!遂冷笑连连道:“难道这官道兴你东厂走,就不信俺们锦衣卫走了?”

“谁都走得,但老跟着咱们就不行!”珰头瞪眼道。

“都是往北京赶路,碰上了在所难免,值得大惊小怪吗?”锦衣卫千户大摇其头道:“又不是大姑娘、小媳妇,大爷对尔等的菊门没兴趣!”话音未落,引得锦衣卫的人怪笑一片。

“你……”东厂档头气得鼻子都歪了,但看对方各个目蕴精光、肌肉结实,显然都是有练过的,绝不是自己手下的一群绣花枕头可比。只好恨恨别过头去,低声道:“不就是为了囚车里那人么,却不敢直说,在这儿扯些没用的!”

“哼哼……”锦衣卫千户咧嘴笑道:“这可不是咱说的,不过……那人好像五天五夜不吃不喝了,怕是到不了北京,就一命呜呼,倒要看你们怎么交差。”

“你们也一样没法交差!”东厂档头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一下回过头来,他虽然是个大老爷们,但似乎跟太监们混得时间久了,举止间总有些女气。

这时候驿丞带着伙夫上来,先向两边的上差请安,然后再把饭菜源源不断的送上,一会儿就摆满了饭桌。那锦衣卫千户拿起个包子,自顾自的吃喝起来,东厂珰头也不再说什么,端起饭碗也吃了起来。他们的手下也跟着吃起来,一时间屋里不再有说话的,只剩下一片吭哧吭哧声。

吃了有一会儿,一个番子从外面进来,走到那珰头边上,躬身小声道:“摆上饭菜,那位又是不吃一口。”

珰头的眉头登时拧成朵菊花,这要是再不吃不喝,非出人命不可,到时候可真没法交差。遂望向在对面胡吃海塞的锦衣卫千户道:“哎……”

锦衣卫千户既然在胡吃海塞。

“哎!叫你呢。”珰头提高声调道。

见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那锦衣卫千户才抬起眼皮道:“俺不叫爱,你大爷的。”

“外面那个要是饿死了,你们也一样交不了差。”珰头气得直翻白眼,但现在没法跟他一般见识:“有办法就别藏着掖着了,不然真要出人命了。”他还是有一定水平的,看到对方这时候还有心情胡咧咧,便知道应该是有办法的。

把手里最后一快肉饼送到嘴里,又舔舔指头,那千户才慢悠悠地站起来,打个饱嗝道:“先把那位老大人放出来,鸟兽才在笼子里吃喝呢!”

“这个,上面有封条的。”珰头为难道。

“他站都站不稳了,怕个球!”千户道:“这一路上风吹雨淋的,啥封皮能糊得住?”

“……”珰头沉吟片刻,方咬牙道:“照做!”

囚车门被打开,一个番子把车里的老人背到了偏房,搁在座位上坐定后,锦衣卫千户便清场道:“都滚出去!”

“可是……”一众番子为难道。

“可是个屁,我带着他能插翅飞了?”千户很是暴躁道。

“那好吧……”众人只好退出去,把门关上,然后再将偏房团团围住。

一个番子不无担忧地问道:“头儿,他会不会……”说着做了个斩头的动作。

“那感情好。”珰头以一种看白痴的目光瞧着他道:“厂公正愁着没机会收拾他们呢。”

被骂得番子缩缩脖子,不再言语。

偏房中,那千户把提着的一个饭篮,放到了桌子上,接着揭开了篮盖,从里面端出了饭食还有两碗小菜,使劲抽鼻子道:“啧啧,还真香啊!这是专门给老大人开的小灶,咱们是吃不着的。”

那老人仍一声不吭,紧闭双眼,木然地坐在那里,连喘息声都听不到。

“唉……”看他的样子,千户叹口气,心说只有出绝招了,便缓缓道:“老大人,我们不是东厂番子,而是沈阁老派来保护您的锦衣卫……”

那老人虽仍木雕似的坐着,眉头却微不可察的动了一下。

“俺们虽然都是些粗人,可也知道您是东南抗倭的大英雄,解甲归田这些年,却又蒙此不白之冤,您比窦娥还要冤啊……”千户挠挠头道:“俺也不会说话,您就凑合着听吧!反正沈阁老让俺告诉您,他已经星夜赶往京城,为您洗清冤屈去了,八成咱们还到不了北京,赦免您的圣旨就送来您老面前了……”

这气色灰白的垂垂老者,竟是当年那叱咤风云、豪情万丈的太子太保、东南总督胡宗宪!如果被他的老部下看到,肯定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在两三年前,胡大帅仍然是个神目如电、身形挺拔、富有魅力的中年帅哥模样,怎么会一下就衰老不堪了?

但这种事情做不得假,不管你信不信,他就是胡宗宪。但不是那个‘一手擎起东南天,挥师十万斩倭奴’的胡大帅,而是一个尊严丧尽、形如枯槁、万念俱灰的可怜老人而已……

越是骄傲的雄鹰,就越无法接受无法翱翔后的卑微。

胡宗宪无疑有着比雄鹰更雄鹰的骄傲,他出生在豪门望族,家中累世进士,在他之前,最高曾做到尚书,显赫一时。

他更是一个天才,二十二岁中举,二十六岁中进士,之后无论在地方,还是军队,无论是处理政务还是平息叛乱,他都有着卓越的表现,向来为同僚所称赞,为上司所赏识。

只是不幸的是,那是个严嵩父子当权,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年代。为了能实现自己救民于水火的报复,他毅然放弃了清白的名节,不顾旁人的鄙视和议论,巴结逢迎那群恶棍!

对于出身高贵、有着强烈道德感的胡宗宪而言,这是一种让他极其痛苦的应酬,但他依然卖力地表演着——因为他不是一般人!

一般的读书人,都遵循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子一步步向前,遇到困难就退回来,作那‘修身齐家’的闲云野士,以保全自己的名节为上。然而在胡宗宪这里,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读书人报效国家的使命、救济黎民的责任,要比全一时名节重要一万倍!

他一直坚信,只要自己能完成平天下的伟业,小节的亏欠自然不会有人追究,同样能达成人生的圆满。他也是一直这样做的……才得到了十年时间,十年时间,他便让东南的军备翻天覆地,将那些毫无益处的卫所兵扫入了历史的垃圾堆,建立起一支支强劲的子弟兵!在他的麾下,涌现出了谭纶、戚继光、俞大猷、刘显、尹凤、卢镗……等一大批优秀的军事人才,这些人,率领着这些兵,在苏松、在浙江、在福建、在广东,给予凶顽的倭寇以迎头痛击!

仅仅十年时间,他就将朝中众人认为不可完成的抗倭,圆满的画上了句号,也达到了个人声望的最高峰!

然而就在这时,严家父子彻底倒台,掌握着六省兵权的胡宗宪,彻底失去了朝中的靠山,成为许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而他们用来攻击他地把柄,恰恰正是他一直不甚在意的小节!

贪污腐化、投靠严党,都成了他必须负担的罪名,为了避免被投入腐臭的牢房、穿上破烂的囚服,还有遥遥无期的羁押,以及众人的唾弃和鄙视,他只有接受黯然下野的命运……人生的高峰和低谷相隔太近,他还未充分享受成功者的荣耀,就被赶下了宝座,成为一身布衣的乡野闲人。

坐镇东南的风光一去不返,人生的意义也戛然而止,那个建功立业的大丈夫胡宗宪,在离开东南的那天就死了。剩下的,只是个没有了目标、没有了理想,没有了动力的空壳一具。从此以后,他便终日落落寡欢,不是与酒为伴,就是去远处的庙里与和尚下棋……因为只有喝醉后,才能让他梦回吹角连营;只有和那些不问世事的和尚在一起,他才不会被现实刺痛。

终于有一日,他不能去下棋了,因为他饮酒过度,把一双眼睛烧坏了,看什么都只是一片虚影,根本看不清纵横相间的棋盘了……

为了他的健康,家人禁止他再沾一滴酒,在家中静养了半年,胡宗宪终于从巨大的打击和落差中走出来。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一个致仕在家等死的半瞎老头,甚至连起复的心也淡了,只想在家含饴弄孙、颐养天年,不再走出龙川一步。

然而命运的残酷在于,它夺走你最宝贵的东西后,还会再夺走你剩下的……

那天,他正像往常一样,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晒太阳,日光透过淡淡的白云,撒在身上一片温暖。他惬意坐在那里,看着几个小孙子在眼前跑来跑去,听着他们银铃般的笑声,心里感到十分的平和。

然而下一刻,这片平和就被杂乱的脚步声,和家人们惊慌的声音打破,从他们吞吞吐吐的讲述中,老人知道,自己又一次犯事了,这次的罪名要比前次更大——谋反!足以诛九族的不赦大罪!

当然,现在的大明,已经不兴株连了,到头来被砍掉的,不过是自己这颗老头而已……

上次被人指控下野时,他曾出离的愤怒。但这一次,面对着即将被押赴进京的悲惨命运,他却一丝怒火都没有……当他无力反抗,只能任其把最后一丝尊严也践踏成泥时,心情只能用一句话表达,哀莫大于心死……

老人严令家人不许陪同侍奉,他不想让任何认识自己的人,看到自己被关在囚车里的样子。人生的末路,他要一个人去走……

抱着这样的心情,胡宗宪被囚车押送上路了,他拒绝吃喝,决心以死证明自己的清白……之所以不在家里自尽,是因为那样叫畏罪自杀;浸淫官场多年,胡宗宪知道,只有用绝食而死,才能引起朝中士大夫的同情,给予自己一个稍稍体面的结局。

这次归案,他没想过自己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致仕多年,谁还会为了他这个过气的罪人,去得罪那些权势滔天的贵人?

人为刀殂,我为鱼肉,我胡默林已然认命……

然而此时此刻,这个粗豪的锦衣卫汉子,竟带来了沈默的口信!如果说,这世上他还会信谁的话,自然非沈默莫属,既然沈默说了,他会尽力去斡旋,那就一定会尽力,这一点,胡宗宪还是有信心的。

‘以他今日的权势,倒也不是不可能……’想到昔日的小老弟,现在竟要成了自己的救命稻草,胡宗宪的嘴角,轻轻扯起一丝苦笑。

那千户还在喋喋不休的劝说,在他彻底词穷,快要哭出来的时候,胡宗宪终于出声了:“我吃就是……”

作者感言

三戒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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