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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一章 别人的好大儿

重回1986小山村 仙风盈袖 3635 2024-10-17 08:43:37

“多美,我准备去老村那边走走,看看我爸妈和奶奶。”高明程站起身,对堂屋里的许多美说了一声。

许多美带着小旭旭和小石头在玩翻花绳,只需要一根绳子,就能够翻出很多花样来,是村里孩子最简单的玩具。

小旭旭和小石头虽然是男孩,但他们也对翻花绳感兴趣,也会学着玩,只不过他们的兴趣不大,不像女孩子,能凑在一起玩很久,把各种花样都玩熟了。

听到高明程说想去老村走走,许多美立即站起身来,说道:“我也一起去吧!不过空手去不太好吧?可是今天带回来的肉都煮完了……”

许多美在脑海中想着要带点什么东西过去,然后想到了柚子。

正要说出口时,高明程说道:“家里有风吹肉,上次我弄到的野猪,腌制后,直接挂在家里风吹干,再喊多福帮我收起来的,现在已经干好了,我带一条肉去就行。”

高明程让许多美在这边等一会儿,他自己大步朝家走去,从杂物间的大陶罐里拿出一条风吹肉来。

这野猪肉风吹干后,拿塑料袋包着,然后放在陶罐里,这样就不会引来老鼠之类的野兽偷吃了。

不然若是一直挂在屋檐下,那么不但老鼠会吃,鸟和野猫也会来吃,到时候根本就不剩下什么了,即使好运的没有被野兽偷吃了,一旦挂的时间久了,肉就会变得特别干,到时候切都切不动。

另外,如果遇到连续的雨天,空气潮湿之下,风吹肉还有发霉腐烂的风险。

一条风吹肉大概有两斤左右,最上面穿了一个孔,用稻草搓成草绳,然后系在上面,人提着草绳就行,就不怕把手弄脏了。

高明程提着一条风吹肉,直接上了车,准备开车过去,很快,汽车就在许多玉家的路边停下了。

听到汽车行驶的声音,许多美就朝汽车走去,许多玉家在一个小山坡上,因此还得先下坡,才能够走到路边。

许多玉看到高明程是开着车来的,就临时决定也去老村那边走走,和人说说话也好。

于是她抱着还在睡觉的小女儿,领着小石头,也一块儿上了车。

也就一脚油门的功夫,汽车很快就来到老村那边,在村口池塘那儿停下。

“下车吧!”高明程招呼一声,自己先下车,然后打开后面的车门,先把小旭旭抱下车来。

许多美紧随其后下了车。

此时她的小腹微微隆起,但因为天气冷,穿着厚衣服,不仔细看的话,也不会发现她已经怀了孕。

所以他们这儿曾流行讲一句话——男人怀才,就跟女人怀孕一样,需要时间久了,才能够看得出来!

现在是下午两点,地里的活虽然少了,但也有人会下地去干活,相比起菜多的春夏秋三季,冬天的菜价,是能稍微高点的。

尤其是过年前的那阵子,把菜挑到县里去卖的话,好卖的很!

因此村里在冬天种菜卖菜的人也有不少,那一块块土地,被勤劳的村民精心翻耕,小心伺候着。

“明程,你回来了!”

“哎,是啊,叔,你这是去施肥?”高明程看到同村的长辈挑着一担发酵好的农家肥,就顺口问了句。

“嗯,去给香菜施肥,再过半个月,就能拿去卖了!”说到卖菜,同村的长辈那是满脸的笑意。

辛辛苦苦种菜,为的不就是赚那几毛几块钱吗?

有了这些收入,才能够为家里人扯布裁衣、买油盐、交孩子学费等等。

“叔,抽根烟!那你忙,我去我爸妈家说说话。”高明程摸出衣兜里的烟盒,递给老叔一根烟。

高明程自己不抽烟,但买的都是好烟,比村里人自己抽的劣质烟口感要好,还有面子。

那老叔笑呵呵的伸手接过,然后顺手往耳朵上别去。

把烟别在耳朵上,还挺稳的,哪怕一直低头干活,也不容易掉下去。

自从进了村,高明程就陆陆续续遇到一些同村的人,这些人都难免沾亲带故,于是高明程继续散烟,一包烟散完了,就再拆一包烟散。

等到了爸妈家,还没进门,高明程就闻到一股蒸酒的味道。

墙角处,砌了一口大灶,是专门给高远见蒸酒用的。

到了冬天,就是高远见最忙的时候了,总是隔三差五的有人喊他去蒸酒,高远见蒸酒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自己家蒸,然后卖成品酒,一种是到别人家蒸,拿蒸酒的工钱,蒸一锅酒,能赚五块钱。

但蒸酒,可不是说坐在灶前烧火就行,还得负责一连串的活,比如称稻谷的重量,多少重量的稻谷,需要多少酒曲,拌匀酒曲的稻谷要发酵多久才能够上锅蒸等等,都需要高远见在那边做好。

这些都是高远见独门的秘法,即使传给大儿子高明鹏了,高明鹏如果没有足够多的操作经验的话,那也是难以拿捏好尺寸的。

蒸酒时,在酒具的上面还要放一口锅,锅里要放冷水,起到冷却的作用。

当酒化为蒸汽一直往上时,遇冷成酒,然后顺着管道流出去,再被酒壶给接住。

但因为下面的灶一直在烧火,上面锅里的冷水,慢慢的也会变热,这个时候,就需要把热水舀出去,继续放冷水进去,不然就不会出酒了。

每当这个时候,罗小华也不会出门去,因为她会趁机洗衣服,或者洗澡!

在后世,很多人习惯在晚上睡觉前洗澡,但在现在,尤其是冬天时,大多数人会选择在中午洗澡。

中午气温高一些,洗澡不容易感冒,也方便烧水。

只是罗小华今天不是自己洗,而是准备给高奶奶洗澡。

入冬后,高奶奶还没有洗过澡的,昨天她有点闹肚子,不小心脏了裤子,罗小华这才觉得婆婆身上臭的很了。

于是趁着今天高远见要蒸酒,有大量的热水用,就准备给高奶奶好好的洗个澡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他们过去时,高奶奶都已经洗好澡了,正穿着厚棉袄坐在屋檐下梳着头发。

为了方便打理,她的头发被剪短了,还不到耳朵那么长。

但剪短之后,打理起来就真的很方便,容易洗,也容易干。

“爸妈,奶奶。”高明程一进去,就喊了声。

许多美和小旭旭也跟着喊了人,就连许多玉,也打了声招呼,然后找地方坐,刚好坐在高奶奶的身边,于是和高奶奶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

罗小华蹲在一个木盆前,盆子里放着高奶奶洗澡换下来的衣服,她往里面倒了不少洗衣粉进去,先用手揉搓一会儿,然后就用热水洗掉手上的泡沫,准备先浸泡一下。

看到高明程夫妇来了,罗小华忍不住说道:“你繁茂叔叔家里的两个哥哥,他们在大城市赚到大钱了!”

“前几天打电话给繁茂他们,说等过了年,喊他爸妈一起去大城市做事呢!听说一个月能有两百块工资!”

罗小华竖起两根手指,语气酸溜溜的。

高繁茂和高远见是堂兄弟,两家还是隔壁邻居,平时没少来往,尤其是高远见家有了电视机后,高繁茂夫妇一旦有空,就会端着饭碗过来看电视,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高繁茂的儿子一个月有两百块工资的事情,估计应该已经传遍整个村了。

但高明程对此并不意外,上辈子,高繁茂一家就是搬迁到外地去生活了,只不过是在95年时才出去的,今年由于他带来的一些变化,致使两个堂哥提前几年出门去打工,并且也提前几年把高繁茂夫妇喊出去了。

但两百块钱的工资,真的不值钱羡慕,虽然这工资比他们当地县城的工资要高不少,但两个堂哥做的是皮毛加工,这活很累人,气味还很大,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

这几年,皮衣很火的,在工资普遍一百出头的年代里,一件皮衣能卖到上千块!

就这样,还有不少人热衷于购买皮衣!

尤其是大城市那些购买摩托车的小年轻,再穿上皮衣,那简直是街上最靓的崽了!

“你叔和你婶子交好运了,可以去城里生活了,啧啧,他们真是养了两个好儿子啊!”罗小华的话里话外,都仿佛在点拨着高明程。

高明程却并不上钩,他装作没听懂,上辈子,他对自己的爸妈可不差,还给爸妈在县里弄了套房,接他们去城里住过一阵子。

一开始,是挺高兴的,后来就说各种住不惯,最后还是回到村里来住了。

这种情况,不只是他爸妈如此,很多老一辈的人都差不多。

一辈子在天大地大的农村生活,他们已经习惯了山清水秀,习惯了下地种田,习惯了进山捡柴来打发时间。

可一旦到了城里,他们就很难适应城里的生活,尤其是发现没有什么能够打发时间的了!

这辈子,高明程自然不准备把爸妈接到县城去住,更不准备让他们住在自己家里,因此岔开话题说道:“那挺好的,对了,繁茂叔一家都走了,那他们家的地……”

高远见开口说道:“我跟繁茂说好了,他们家的田给我种,我给他交公粮,一年再给他一成的稻谷,可以换算成钱。至于他家的地,给了另外一个亲戚种。”

高远见要蒸酒,需要大量的稻谷,因此他选择种高繁茂家的田,至于菜地,他肯定没这个精力了。

这年头,城里人和农村人是分的很开的,农村人可以去城里务工,但你名下的田地,还是得交公粮才行!

所以,与其把田地空置在那里,肯定是要租给别人种才行。

不但能省下交公粮的事,还能够保持田地的状态,否则一旦荒久了,田就不好了。

高明程就问到:“多了四亩田,你们种的过来吗?”

高远见对此早有打算,给高明程算起账来:“耕田有你的拖拉机,省时省力不少,插秧和收割时,要是自己忙不过来,就请两个人来帮忙做事。”

高明程点点头,懂得请人就好。

自从分田到户后,虽然村里人人都有田,但有些人的家里,人少田也少,并且还没有别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家过的自然要穷一些,这个时候就会选择帮别人种田,哪怕没有工钱,只要包一天吃两顿饭就行。

像村里的傻子家,他们家就挺困难的,所以每当自己家的活干完后,他们就会自动去帮田地多的人家干活。

也不提工钱的事,主人家心知肚明的给提供两顿饭菜,心肠好些的人家,还会给上一两块肉。

高明程和爸妈说了几句话后,就往屋檐下走去,准备跟奶奶也说说话。

见他走了,罗小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对着烧火的高远见撇了撇嘴。

高远见不耐烦见她这样,说道:“城里有什么好的?老三媳妇坐月子时,你怎么不去城里照顾她?”

罗小华闻言,气的翻白眼。

那是她不想去城里照顾王秀秀月子吗?那还不是她没空嘛!

她要照顾老大一家,要照顾婆婆,要煮一日三餐,还要下地干活!

现在就拿这话赌她的嘴了?

罗小华不满,洗衣服的动静都大了很多,从盆里溅起不少水,那水刚好溅到罗小华的裤子上,打湿了裤子后,就感觉冰冰凉凉的。

罗小华更生气了,摔打着盆里的衣服,愤恨的说道:“别人生的是好儿子,就我生的是讨债鬼!”

罗小华想到妯娌对她炫耀的表情,心里就发酸,其实她也知道,她的二儿子和小儿子,赚的一点都不比高繁茂家的儿子少!

但是怎么说呢,人家的儿子一赚到钱,就喊爸妈一起去大城市住了!

这一点,可把罗小华羡慕坏了。

罗小华的小心思,高明程不准备理会,就连枕边人高远见也不打算理会。

高远见的心思都在蒸酒上。

这烧火也是有学问的,火大火小,也有讲究。

高远见也曾羡慕过高繁茂能去大城市住,但他还是更喜欢在村里,因为他和别人不同,他有蒸酒的手艺!

凭借这个,一年就能够赚一千两千多了!

再加上种田养猪赚的钱,以及几个儿女逢年过节的孝敬钱,高远见觉得自己的小日子,不比别人差。

但女人这种生物,就喜欢跟别人比,还专门用自己的短处,跟别人的长处比!

作者感言

仙风盈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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