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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王者旧事

佣兵天下 说不得大师 3714 2022-03-10 10:23:36

众神大战300年后,历经众神大战、王者大战后登上山地矮人王宝座的狂怒矮人王霍恩斯·金·齐格斯就众神大战写了一本回忆录——《造物与被造物的同与不同》。

矮人本来就是一个惜语如金的种族,在落于纸面的文字方面就更是如此。霍恩斯在书中行文着墨为吝啬,一场极为波澜壮阔的战争往往会被描写成为一小段简短的交代性文字。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回忆录中记载的事件真实性却极高,因此也被列为研究众神大战中的历史事件的常用工具书。

曾经有人尝试着把矮人王的文字翻译为通用的人类文字,因为对矮人族了解不多以及对矮人族文字了解的局限性,翻译后的效果都不理想。有一些著名的译者甚至希望进入矮人王宫学习矮人的文字,但是,在矮人中最常说的一句话:“从认识一个人到成为朋友需要100年以上的时间。”矮人这种固执的态度让大多数人打消了念头。

后来,有一个据说和狂怒矮人王有着400年以上世交的半精灵进入了矮人王的家庭,并居住了80年。80年中,这个半精灵朝夕和矮人们相处,了解矮人们的用词习惯,把握矮人们的生活习性,最后,终于半翻译半破译似的把13万字的《造物与被造物的同与不同》用人类通用语诠释成125万字的长篇巨著。而霍恩斯对翻译相当满意,还为译本写了12个单词的祝词。

在血染狮子河一战中,大多数经历者都过早地殒命了……以下文字是从翻译后的回忆录中整理出来的,期间大部分的描述性文字据说都是半精灵加入的,骨架性文字则是矮人王的手笔。

魔法历4年的时候,无论是池傲天、大青山还是我,对于大规模的军队指挥还都停留在字面的理解,池傲天比我和大青山还要强一些,他出身于军队世家,又在骑士学校系统学习过军队指挥,因此,当我们在那棵小树上远远观摩真实的“演习”的时候,我充当的是观察员角色而池傲天充当的是解说员角色。

天空中,那个黄金龙骑士左手高高举起用力落下,山坡上最先竖立起白色的战旗,顿时在法诺斯军队中响起了嘹亮的男声僧侣咏唱。上百名僧侣的祈祷无疑会吸引上位神的注意力,众神的祝福——圣洁的白色光芒从天空中散落下来,阵营最前方的骑士连同坐骑披上了纯白的光盾。

接着,一前一后同时矗立起黑色、蓝色战旗,平端的龙枪瞬间高高扬起,矗立起高达5米的黑色枪林——法诺斯地行龙骑士兵团低声咆哮的地行龙重新获得了奔放的自由,迅龙尖锐后肢在地面上践踏着,土块四散飞扬。没有龙甲,迅龙短距离奔袭的速度据说已经达到一息20米,狂飙的迅龙贴着地面发出短促的吟吼,千百头龙兽吟吼声汇聚起来超越了天空中黄金巨龙的嘶吟。

“七彩鲜艳的迅龙载着黑色盔甲的龙骑士在山坡间用五彩的虹和黑色的彤云编织起色彩诡异的巨型画布,死神在彩虹和彤云织上肆意地跳起了镰刀舞曲。”战后的吟游诗人给第一次大规模使用骑士的法诺斯部队很高的评价。

我们站的比较远,能够清晰地看到龙骑兵后方的半人马弓箭手在蓝色战旗举起的一瞬间,水银泻地般以极快的速度掩在地行龙骑士后面弥漫的尘土中。

显然,范子爵也看到了这些,他挥手间拇指和中指似乎发出清脆的指音,副将迅速传达着子爵的命令——方形的红旗高高扬起,弯月形红幡同时举起,正方形红旗低半个旗帜。

高大的人类重步兵举着一人高用铁板包裹的重木战盾冲出了阵营,每60人组成一个凹形阵,最前面的高大战士跪在地上,两个前臂同时套在战盾的挽套中,用肩膀死死抗住盾牌背面用牛皮钉上的软靠,把容易受伤的头颅和脖子尽量远离盾牌。后面5排的长枪重步兵把4~5米长的纯钢战枪从袍泽的肩膀上探过搭在战盾上斜指蓝天。40个直径10米的铁刺猬排列成凸形的铁围墙。

经历了法诺斯大陆那支由纯熊人组成的队伍排成的钢铁城墙,我们都不得不承认,一般的人类军队和他们差很多——火狮子军团的重步兵算是差距最小的部队之一了。

1200人以上的长弓弓箭手弯着腰快速插到铁刺猬的后面,一人高的长弓支在了地上,箭从箭壶中成把拔出,羽翎冲上依次插在自己的右手侧,高度刚好。

1000米、800米、500米……迅龙巨大的后肢用力践踏着,树下的大地承受着远处传来的压力,痛苦地呻吟着,细小的尘土接着是小的石头无助地在地上跳了起来,树叶无力地颤抖着。

杀气从狂卷的法诺斯队伍中漫天而起……

“池,为什么帝国军队不冲锋?如果距离再缩短,那么对于位于帝国第二阵营的骑士部队将没有任何展开的空间。”我不得不提出疑问,虽然此前我也参加过一些大规模的战斗,但是,矮人间是没有骑士的,而在西林岛的战争中,也没有骑士的介入。

“嗯,很简单,法诺斯军队还没有完全展开,如果他们第一次冲锋仅是如此,那么最前列的重步兵和长弓手足以埋葬了。相信那个黄金龙骑士不至于如此蹩脚。20000人的部队,即使是试探性的攻击也是以3000人为规模的……看……”池傲天眼睛眯得更小了。

法诺斯军队上空再次树起了红色、棕色战旗,本阵两侧的轻骑士部队2米长的骑士枪高耸形成新的枪林,骑士们呼啸着以更快的速度从两翼冲了出来,同时,最前面5个以上的步兵方阵发动了,野兽般的嘶吼隐隐传来,尘土飞扬中可以隐约看出步兵方阵正以人类士兵不可能拥有的速度形成一股洪流直卷而来。

一次性投入了8000以上的兵力,看来法诺斯第一次冲锋绝对不是试探。

鹰隼般锐利的黑色眼睛里露出了原来如此的神情,池傲天长出了一口气:“果然如此,巧妙的龙骑兵冲锋掩藏弓骑手的杀机,轻骑兵作为游骑兵扫落第一轮打击后的散兵游勇,最后配以大军团的重步兵,在这种情况下手中还有一半以上的机动兵力,龙骑士在用兵方面确实是不可多得的专家。”

当然,毫无疑问傲天的这些理论都仅局限于双方战力相等的情况下。

范子爵连续冲左右两个副将发布了新的命令,随着火焰旗帜高高升起,位于主阵的战鼓终于响了起来,浪潮般的欢呼声从骑士部队中传出——没有足够冲击距离的骑士部队破坏力甚至不如步兵,大概没有比骑兵更了解这一点的了。高速移动的骑士部队对于敌人所造成的精神杀伤力甚至要超过真实的战力,尤其对于新兵更是如此。

重步兵组成的战阵快速转动了战枪的方向,凸阵中露出了40个2米宽的出兵口,1500名重骑士部队鱼贯通过,快速排列成5×300的巨大扁形阵。而此时地行龙骑士已经把距离拉近到300~400米。

“放!”后排的长弓手中队长用力挥下了手中红色的弯月形旗帜。红色羽箭瞬间充斥了帝国军队前面的天空,长弓手右手整齐地落下,新的箭羽已经入手,1000张以上的长弓再次指向蓝天——火狮子军团的长弓手给我留下的印象还是很深的,我此前在部落中看到的弓箭手与他们相比无疑差多了。

红色的细长雨点瞬时布满了天空,从远处甚至可以看到高速的箭羽划过空气中带动的气流——飞到尽头的箭羽急转直下,嘶嘶地发出破空声音,冰雹般地砸了下来,纯白色的光盾上不时发出淡淡的光晕,箭羽被反弹落在地上;几乎瞬间之后,第二片箭雨再次落下,每一次光晕之后,光盾的颜色惨淡一些。终于,红色雕翎贯入了光盾,离得很远但是依旧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团血雾从地行龙骑士第一个牺牲品的脖子后面喷出,之后才看到贯体而出的箭尖。地行龙骑士随着迅龙奔驰上下飘动的身躯突然被定格了,曾经生气勃勃的高高挥舞的手笔像失去了绳索的傀儡木偶僵硬地晃动着,徒劳地想从身上拔下什么……

更多的箭羽落下,高速冲击中的地行龙骑士不断有人被弓箭的惯性从龙身上掀落马上,后面的地行龙一刻不停留地从那块土地上滚滚而过,尖锐的爪子抓起的不再是尘土而是衣物血块,惨叫声刚刚发出就已经消失……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短短的5~10息,100个以上的地行龙骑士倒在了地上。200米,已经脱离了长弓的射击范围,400多个地行龙骑士嘴里发出诡异的呼啸,等待他们的即将是龙枪与重骑士枪的较量。

“名誉即我生命,帝国的勇士们,冲锋!”

在弓箭射出的同时,帝国军第一排重骑士高高树起了手中的长枪,两侧红色的铁流夹着中间五彩的重骑士高速奔驰——帝国重骑士的表现好得无以复加,如果对面没有呼啸而来的地行龙,简直是一场盛大的阅兵式,所有红色的重骑士,一样的身高,一样的盔甲,一样的马甲,一样高的长枪,就连战马在奔驰间四蹄起落的频率和距离都是一样,最前排骑士刚刚冲出5息,2.7米的重骑士枪瞬间同时落下,骄阳下,红色的枪尖闪烁着夺目的光彩——不知道他们对面的骑士的感受是什么;几乎同时,第二排重骑兵策动了战马……

帝国铁骑,无人出其右,叹为观止,这是当时我几乎脱口而出的话。范子爵在用兵方面的手段再次给我们上了一课。

在已知的三个大陆中,艾米诺尔大陆诸国对骑士部队的运用最多也是最为纯熟的。历代智将、勇将、名将等用兵专家通过一次次大规模的战役,把骑士的应用原则诠释得淋漓尽致,同样,在艾米诺尔大陆诸国中,骑士部队享有的待遇也是其他兵种无法比拟的。

在艾米诺尔大陆部队编制中,骑士部队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轻装骑兵部队,轻骑士多数都是国家军队编制内的骑兵,普通的平民加入军队后也可能成为骑士中的一员。作为没有贵族头衔的骑兵,是不能够在帝国标准配置的骑士铠甲上作任何特殊的标志的。

重骑兵部队,所有的重骑士,无一例外都是具有贵族头衔的,即使是一个普通骑士屡立战功,最后被破格选拔进入重骑士团队,那么在此之前,一定会有一个伯爵以上的贵族代表国王授予他“帝国骑士”或者“蓝翎骑士”等低级贵族头衔,然后才有加入重骑兵部队的资格。

与普通骑士锁链甲完全不同的是,重骑士最低级的铠甲也是由成片轻钢板铆合成的大型板甲,大贵族出身的重骑士中甚至连纯钢铸成的铸甲都不少见,在帝国续衔将军以上的骑士,将有资格获得帝王亲自授予的熔入稀有晶石的铸甲。

即使是军队中最具有远程杀伤力的长弓手,也必须在30米以内的距离上,才有可能射穿板甲,而铸甲根本就是刀枪不入的钢块。这些盔甲的价值都非常高昂,而且由于每个人的体型不同,为同一套重骑士甲找到不同的主人是相当费时费事的事情,一般的重骑士在退役后,可以带走自己的铠甲作为服役的见证——大部分重骑士都是贵族,对他们而言,这些带着家族标志的铠甲本身就是自己家族的物品。

普通骑士的马匹,多数披着皮革的马甲,对普通的攻击多少有一些防护作用,重骑士的战马则是完全的纯钢甲,在马甲的上部留有螺孔,和骑士甲下部通过螺丝用扳手铆合在一起。

快速奔驰的重骑士对于由大面积平原组成的艾米诺尔大陆,就是一个个活动的钢铁堡垒,其战略价值和战术价值都是其他兵种无法替代的。

——诸大陆·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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